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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理论本质上是一种思想认识,是城市规划的世界观和哲学。它着重去探讨什么是规划,规划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合理的规划程序是什么,规划的目的是什么等问题。城市规划理论又包括本体理论和过程理论。所谓本体理论涉及城市规划是什么,能做什么,对城市发展和建设发挥什么作用。所谓过程理论涉及城市规划怎样做,如何发挥作用,必须拥有什么手段、运作机制和程序达到预定目标等。 转型期我国城市规划理论需要回答:城市规划如何受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影响,如何在特定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中发挥作用。由于物质环境规划理论无法回答以上问题,论文绕过传统的物质规划范畴,从城市利益主体需求角度,深入分析政府、经济组织、市民、规划师与城市规划的互动关系,阐述“利益契合”是城市规划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为此,论文试图建构“城市规划社会选择论”理论框架。 论文研究思路是: 首先,建立基本的认识论 城市规划本质上属于一种社会制度,那么它存在的基础和前提是什么?城市规划制度有哪些功能?论文首先从认识论角度分析城市规划制度属性,在多大程度上进行干预是合理的,究竟在多大范围和程度上能够对城市进行规划设计?接着运用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分析人类行为理性与城市规划理性,阐述不同经济体制模式下城市规划的作用,解析现阶段我国城市规划的主要作用。 其次,从城市规划利益机制剖析城市发展的动力及利益主体与城市规划的互动。 基于城市规划是满足需要的手段,是利益主体谋取利益的工具的认识,论文从四个角度分析城市利益主体对城市空间需求和矛盾。从政治角度看,城市空间是重要的资源,是实施政治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角度看,城市空间是人类所拥有的最大的财富,现代城市把土地利用的价值发挥到及至。开发经营城市土地成为城市最大的财富积累途径。技术角度看,要想维持空间利用秩序,达到空间系统整体最佳,那么科学利用地域空间,合理组织空间功能成为重要手段。规划的任务就是找到这个空间利用的理想形态并努力去实现和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