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经济体制变革,社会大变迁,制度不完备,法律不健全,出现了许多空隙,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资利用的条件。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从血腥的原始阶段向更高级阶段演化发展。近几年,越来越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选择通过公司注册等途径,为自己披上合法外衣,使涉黑犯罪演变为一种犯罪手法更加隐蔽、逃避惩治能力加强、社会危害性更加严重的犯罪。所以对近几年来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呈现出的“公司化”特征的研究便显得十分必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具有自身不断升级演化的内在动力,研究现阶段的“公司化”特征有利于我们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发展规律和方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完善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制度建设中“切中要害”。因此,本文在吸收国内众多学者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研究理论成果的同时,并以我国最近重庆市的“打黑除恶”的具体司法实践为蓝本,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公司化”特征进行深刻的剖析。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来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来进行阐述,具体情况如下:第一部分,介绍黑社会性质组织“公司化”的现状和危害。通过三则“重庆打黑”中的典型案例,说明“公司化”已成为现阶段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明显特征,并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公司化”的危害。第二部分,剖析黑社会性质组织“公司化”的类型和特点。行文通过深入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公司化”的类型、形成路径和现阶段的基本特点,最后揭示黑社会性质组织“公司化”的本质内涵。第三部分,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公司化”的成因。通过对国内学者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原因的理论观点的归纳总结,得出采用法律经济学对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公司化”成因问题的重大意义,并从犯罪成本、所获利益、犯罪风险三个方面阐述了一个结论,即“公司化”符合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现阶段发展的理性选择。第四部分,在充分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公司化”成因的基础上,就防控黑社会性质组织“公司化”提出法律对策,主要分为刑事、行政两部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