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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治理是学者和投资者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是公司内外部治理效果的重要反映,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互影响。截至2012年12月31日,沪、深A股民营上市公司已经达到了1354家,占全部A股上市公司比例57.47%,民营上市公司已经成为中国股市上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其公司治理问题也逐渐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对于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的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上,很少有学者关注到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对于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评价的研究仅仅局限于个别指标,例如大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的独立性等。学者们更多的是研究大股东(联合管理层)侵犯小股东利益,而未关注到代理冲突的其他表现,且大多数规范性研究也局限于对国外文献的效仿,没有结合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去评价民营上市公司治理的水平。本文以佛山照明为民营企业的典型代表,研究的核心问题是以会计信息披露事故为研究的切入点,结合民营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产业链结构的特点,研究其隐瞒会计信息披露的行为动机,进而分析和讨论民营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治理机制、治理效率的缺陷和不足,并提出一种代理冲突在实务中的新体现—管理层联合股东(非大股东)侵害其余股东和相关者的利益。具体研究内容将分为关联方交易的自然平台分析、关联交易的行为动机分析以及民营上市公司治理缺陷讨论三个部分。研究发现:①行业产业链节点决定紧凑型的盈利模式,为关联交易的发生提供了自然便利性;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管理层转移上市公司资金,与高现金股利政策有着相同的行为动机;③公司治理缺陷是关联交易发生的根源,管理层掌握经营控制权是直接原因,监督机制失衡是根本原因。本文与前人研究不同,创新点有:①从会计信息披露的视角去探究我国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的缺陷;②从一个综合角度去全面分析、判断公司的治理水平;③提出代理冲在实务中的新表现形式。本文研究意义在于:①缓解管理层和股东利益冲突问题,维护股东的利益;②提高董事会效率,使它代表大多数股东的利益;③给民营上市公司治理提供参考和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