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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食品行业中出现了食品添加剂,丰富多彩的食品才可以随时随地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在享受美味的同时,更要关心食品的营养与安全,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但是国内外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的确让我们心有余悸,如何做好食品添加剂的监管问题成为了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亟待解决。本文以三鹿奶粉事件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为出发点来分析我国目前存在的食品添加剂监管问题。进而从问题出发,分析国外可以借鉴的食品安全监管方法,并结合我国的特殊国情来探寻具体的解决措施。本文的思路主要是从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食品安全体系的认证制度和食品召回三个方面来具体叙述。也就是对食品的监管在企业生产前、生产中和生产后这三个时间段来控制食品添加剂的安全风险。本篇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食品添加剂监管的概述,这一部分详细论述了食品添加剂的概念、种类,食品添加剂与食品安全之间的关系。同时还说明了食品添加剂监管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及其法学理论基础,并指出了对食品添加剂进行监管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第二部分,我国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现状,本部分概括性地论述了我国食品添加剂的法律发展过程,并就食品添加剂的现行法律法规做出比较详尽的介绍,之后着重就现行法律法规所存在的不足做出分析。第三部分,我国食品添加剂监管存在的法律问题,该部分首先就食品添加剂标准制订的程序问题做出了阐述;其次指出了对检测人员的检测技能进行考核缺失;最后是法律责任的缺失,不仅没有规定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也没有明确规定企业的责任。第四部分,可以借鉴的国外法律制度,本部分主要论述了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经验。具体论述了美国和日本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概括性地介绍了德国和欧盟以及其他国家可以给我们提供借鉴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第五部分,完善我国食品添加剂监管的对策,本部分主要针对第三部分提出的种种法律问题,相应地提出了一些解决的对策。包括了如何完善对食品添加剂标准的监管,有关食品安全认证体系的建立以及如何健全和加快食品召回制度,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确立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