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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政府改进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需要,社会组织被明确作为公共服务的承接主体,越来越多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需要委托给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数量在此背景下快速增长,2017年底已达80多万,但基础弱、能力差的现实仍未改变。因此,社会组织培育、提升其承接公共服务的能力成为了政策重点。公益创投是许多地方创新社会治理、培育社会组织的方式。但一方面,不少地方对于公益创投缺乏规划,对公益创投存在着概念上的误解,另一方面公益创投培育社会组织的效果如何、社会组织能力的提升成效如何的研究也寥寥无几。因此本文从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角度切入,对公益创投的过程机制和作用成效进行研究,针对问题探索优化途径,以期公益创投能够更加有效的提升社会组织的能力。南京市是较早由政府主导、开展公益创投的城市之一,本文以南京市Q区的区级公益创投为例,采用质性研究方法,通过文献分析、观察和访谈,详细解析公益创投各环节对社会组织能力的影响作用,分析社会组织能力的提升状况,最后,从培育社会组织的角度分析当前公益创投存在的问题,探讨优化的途径。研究发现,Q区公益创投已发展出一套较为成熟的流程模式,以服务创新和组织培育为两大目标,采用了委托第三方管理的评估介入的方法,在申报、评审、实施、监测和评估的流程中对社会组织的能力加以要求,通过督导和能力建设培训对组织能力进行针对性提升;从成效上来说,Q区公益创投的培育成效在围绕项目管理的相关能力方面较为突出,对于组织长期发展的相关能力的作用较为薄弱;主要的问题在于缺乏专业性要求,评估结果未得到充分利用,缺少淘汰机制,忽视项目外能力的建设,机构可持续发展堪忧等。从新公共管理的理论视角来看,公益创投应更好的帮助社会组织实现自治化与市场化运作。需要完善评估制度,加强对专业性、公益营销、影响力扩散等与组织可持续发展相关的要求,将项目完成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同时将政策性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与公益创投结合起来;探索资金退出机制,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公益创投项目开发收费服务,增加商业活动创收,增强其自我造血能力;政府在短时间内仍需扮演公益创投主导者的角色,但需要改变自上而下的目标制定方式,同时发挥牵头作用,引入多方资源,积极倡导企业、基金会、媒体等多方主体参与公益创投,促进社会组织的有效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