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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建设进入一个全新的时期。地方政府将发展的眼光定位在提高城市整体形象和发展城市交通、居住环境上,各个城市相继开始对旧城区的改造工程和新城区的开发工程,制定出个地方城市的中远期规划蓝图,对不符合城市发展的老旧城区加以改造,并重新对市政设施的分布和城市交通的布局进行改造。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各地相继出现大规模的城市拆迁工作。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造成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政府对土地这一重要的生产要素实施严格的管理,在计划经济和封建官僚思想的影响下,城市的拆迁工作经常受到政府行政权力的影响和干扰,政府常常跨越职能范围界限,插手本应由市场进行管理的房屋拆迁工作。同时政府基于“经济人”的自利性,政府常常通过拆迁工作,以谋求经济利益或政治绩效为目的为自身牟利。缺少相应的权力监督机制和行政伦理约束,也为这种权力的“寻租”行为提供了便利。因而,在政府干涉的拆迁工作中,经常出现政府权力滥用、违规操作拆迁、王涉拆迁纠纷裁决等一系列政府行为失范现象。本文从城市房屋拆迁的相关概念理论入手,以此作为理论基础。客观地对我国拆迁市场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发现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在制度层面和实施层面的双重问题。之后,对我国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行为进行分析,并结合湖南嘉禾拆迁事件、北京南池子拆迁事件、重庆杨家坪拆迁事件等具体案例,探究政府在拆迁工作中行为失范的原因所在,得出政府在拆迁工作中制度规范方面和伦理规范存在的漏洞和不足。然后,针对政府的职能缺位和角色错位,要求政府在拆迁工作中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找准角色定位。最后,本文对应政府在拆迁工作中制度和伦理层面的缺失和不完善,提出了在制度健全和伦理强化两个房屋的解决措施。希望以此来规范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失范行为,为城市化发展的进程减少阻力,增强政府在社会上的公信力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