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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以理论阐述、方法分析、实践论证为主线对我国IPO定价机制问题进行了探讨与研究.首先,文章阐述了进行新股发行定价研究的必要性.其次,对新股发行定价的理论进行了综述,以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定价问题为开端,从信息在定价过程中的作用出发,用博弈论的思想对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发行定价机制进行了研究,还着重从行为金融的角度对发行定价过程中所有者结构与发行定价的相互影响机制进行了论述.然后,对国际通用的新股发行定价方法、程序进行系统论述,进一步介绍了我国目前的新股发行定价程序.文章的核心部分对我国IPO定价机制进行了实证分析.回顾我国证券市场IPO定价机制的四个发展阶段,我国一级市场IPO定价始终伴随着非市场的行政干预.政府代替了上市公司、承销商与投资者进行博弈,一级市场的高溢价直接导致了二级市场的高市盈率泡沫,扭曲了二级市场的投资行为,为了缓和这些矛盾,十四年来政府不断推出"改良新政","政策救市"成了我国股市的一大特色,然而政府所推出的一系列新政似乎并未获得市场普遍认同,脆弱市场依旧面临扩容"抽血"的现实.显然,政府政策已经缺乏可信性了.正是由于政府经济政策缺乏一致性、连续性、可信性,公众及投资者等市场参与各方没有稳定的市场预期,必将导致政策实施的实际效果无法达到最初的政策目标,从而无法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低成本圈钱融资"、新股连连破发、券商包销压力加重、历经三年熊市后1300点铁底破穿,投资者信心已降至历史最低等股市现状,都急切呼唤IPO定价市场化改革,实行充分市场化的IPO定价机制将打通被人为隔裂的一、二级市场,是中国证券市场向一个有效市场的本来面目和应有功能回归的最直接的突破口.由此,IPO定价机制改革势在必行,累计投标询价制应运而生.此次改革的基本点是政府的角色将向"监管"职能转变,IPO定价过程的博弈重心将向上市公司、承销商、机构投资者之间转变.不言而喻,政府希望通过本次新IPO定价机制的推行来匡正政府职能,重新建立公众对政府政策的信心,从而实现一定的帕累托改进,有效改进资源配置的效果.文章最后探讨了拟推行的IPO累计投标询价制实施与完善问题.第一,揭示了询价制下IPO定价特点及变化,并通过对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券商、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参与各方及监管部门市场地位及风险变化的解析,探讨参与各方的对策及措施.第二,笔者认为在我国推行询价制应当本土化,对该机制存在的一些隐忧,如股权分置与IPO定价市场之间的矛盾、券商与机构投资者联手询价等问题,应当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考虑中国证券市场股票呈部分流通状态的特点,建议政府在注重经济政策的一致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从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市场化、设立保证金制度、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解决股权分置、加强法制建设、改变现有监管机制等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询价制,从而达到IPO定价市场化、有效改善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