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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设计在我国的兴起,城市设计导则也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但是由于对导则运作本身所具有的科学性、系统性以及结合特定国家社会背景所具有的特殊性等实质内容研究不透,导致在管理实践中出现简单模仿发达国家模式,而无视我国规划管理体系全局的做法。
本研究从我国规划管理体系的现实出发,探讨导则与我国规划管理体系结合的途径,使导则成为我国规划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手段。论文从基础概念,科学技术观和社会人文观等三个方面对城市设计导则进行理论分析,明确指出城市设计导则源于规划管理实践的需要和“管制”理念下的制度创新。因此,松弛限定、有限理性以及综合协调等理论,使导则给规划管理体系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代表了管理体系的发展方向;而以人为本,追求公平、延续文脉和尊重自然等观念,体现了导则对于当今世界多元文化和价值观的认可,是导则促进管理体系“放权于民”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反思了我国规划管理体系的不足,分析其原因,预测其发展,并结合导则的运作提出了我国规划管理体系的重构方案。方案着重探讨了我国规划管理体系与城市设计导则的结合途径及其运作程序,创造性地提出了政府、学者、公众“三方协商机制”的运作模式,以作为导则运行的长效机制。最后,通过对柳巷商业街城市设计导则的推导,把抽象的过程具化为明确的成果表达,以指导性导则的弹性控制为主,辅以规定性导则的刚性控制,配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措施,从而确保导则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和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