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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的脆弱性是指家庭未来陷入贫困的可能性,是一个与贫困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贫困是对一个家庭某个固定时间点上家庭总体福利水平的静态测量,而贫困脆弱性是站在一个时间点上,考虑未来家庭的福利状况陷入贫困的可能性。它是贫困的概念在时间意义上的延伸,将贫困作为一个动态问题来考虑,其包含的贫困含义与视角更为广泛。贫困脆弱性为反贫困问题提供前瞻性视角,使得反贫困不再仅仅作为一个事后补救措施,而是可以成为一个事先的预防措施。因此,贫困脆弱性的研究对于“反贫困”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且对我国贫困问题的了解以及扶贫政策的有效实施具有非常深刻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目前国内外对该问题的研究逐渐丰富,但容易发现大多数的研究往往将贫困看成是一个农村问题,而对城镇贫困问题则鲜有研究。2011年12月,中国社会蓝皮书发布,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首次超过50%,随着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城镇人口数量将不断增加,仅仅将贫困脆弱性的研究重点放在农村区域很明显将不再符合不断发展的国情。考虑到城镇化背景下,城镇人口快速增长,十分有必要对城镇贫困问题以及贫困脆弱性进行分析研究。为了从整体上了解以及把控贫困脆弱性的现状,我们有必要详尽的了解城乡家庭贫困脆弱性的大小以及来源,通过对我国城乡家庭贫困脆弱性的测度以及分解从宏观上把控我国目前的贫困问题现状。关于贫困脆弱性的研究,目前主要持有三种观点:VEP(作为期望贫困的脆弱性)、VEU(作为期望效用的贫困脆弱性)以及VER(作为未被预防的风险的脆弱性)。三种观点分别侧重不同的关注点,VEP意义上的贫困脆弱性强调脆弱性是对家庭未来福利前瞻性的预测,这种意义上的贫困脆弱性的优点是估计直接,能直接得出每一家庭户的贫困脆弱性大小,以及用来预测某一群体的贫困发生率,但缺点是并不能刻画未来贫困的严重程度。VEU定义上的贫困脆弱性强调风险造成的福利损失,该方法可以考察未来贫困的严重程度,但是其结果十分依赖于效用函数的选择,估计比较困难。最后一种VER定义上的贫困脆弱性强调风险冲击下家庭的应对能力,该方法可以清晰的考察风险的作用,但是估计时必须对影响家庭的风险因素进行详细的考察,在实践操作中往往并没有数据包含足够的风险因素信息,估计极为不容易。考虑到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从整体上考察家庭贫困脆弱性的大小与来源,且需要对农村以及城镇家庭的脆弱率进行预测,因此本文将选定为定义在VEP概念上的贫困脆弱性进行考察我国城乡家庭的贫困脆弱性。 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梳理了目前国内的贫困问题现状以及关于贫困脆弱性问题的概念、定义、测度与研究现状;第二部分在梳理前人研究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本文研究目的详细介绍了本文使用的理论框架以及估计方法等内容;第三部分为实证分析部分,使用CHNS的最新数据对我国城乡家庭的贫困脆弱性进行了研究,通过建立分层线性模型,估算我国城乡家庭VEP定义上的贫困脆弱性以及完成对贫困脆弱性来源的分解,并对城乡贫困脆弱性的差异进行了归纳总结;最后一部分根据研究数据表明的结果总结了我国城乡家庭贫困脆弱性问题的现实结果并给出了一定的政策建议。 通过研究发现我国城乡家庭总体的脆弱率大概在0.29的水平,其中,城镇家庭的脆弱率为0.14,农村家庭的脆弱率为0.33,表明贫困发生仍更多的表现为一个农村问题。并且,通过比较贫困率与估计得到的脆弱率结果可以发现家庭脆弱率略高于贫困率。此外,为探讨贫困脆弱性的来源,文章在家庭收入禀赋的基础上将脆弱性分解为贫困诱导的脆弱性以及风险诱导的脆弱性。同时,通过进一步对风险来源分类,使用多层线性模型,讨论了家庭以及社区两水平上的贫困脆弱性,将脆弱性分解为个体异质性风险诱导的贫困脆弱性以及社区协同因素诱导的贫困脆弱性。结果表明:我国贫困脆弱性呈现的特征仍是“穷人更脆弱”即贫困诱导的贫困脆弱性远远高于风险诱导的贫困脆弱性,表明贫困的原因更多是因为家庭户低期望收入而非高收入波动所导致。同时,在风险来源上表现为,异质性诱导贫困脆弱性远远大于社区协同因素诱导,这也表明目前我国在贫困风险应对上尚没有建立很好的社区分享或者说共担机制。另外,在城乡差异上则表现为城镇地区受个体异质性风险冲击的影响远远高于社区协同因素的冲击影响,而农村地区则表现并不明显,但在贫困脆弱性来源上,农村地区受贫困诱导的脆弱性更为突出。 最后,根据实证呈现出的结果,本文提出的建议包括加大对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的人力资本的投资,例如:教育、医疗、就业等等。政策导向仍应该偏向提升家庭户的收入为主。同时,需要建立更加健全的保险机制,包括针对家庭个体的保险机制,并加大对社区风险分担机制的建立健全与完善。而在城镇地区则需大力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推进各类风险的保险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