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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关什么是公共行政的规范性价值的讨论自现代公共行政学诞生以来就连绵不绝,但学界始终未有定论。上世纪70年代的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政府合法性危机第一次在实践层面将公共行政的价值问题凸显出来,并逐渐成为了公共行政学需要迫切研究的理论任务。围绕如何突破传统官僚制和建构民主行政,诸多理论范式与流派相应产生出来。在传统公共行政已经无法适应新变化的同时,新公共管理运动通过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改革重新定义了公民在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和作用,但基于“顾客”身份的民主行政将民主本身囿于狭小范围的做法则更加凸显了科学技术的工具理性,公共行政的价值问题因而被持续激化。上世纪末随着治理理论的兴起,在寻求核心定义的理论诉求下,公共价值的概念被提出。公共价值概念的提出,一方面是治理理论自身发展需要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对社会变迁过程中变革传统管理方式和进行政治重建的回应。本世纪的最初十年,公共价值的概念被欧美学者广泛加以拓展,并最终形成了包括服务、结果和信任的有关公共价值的管理框架,即公共价值管理(Public Value Management)理论。公共价值管理是由企业价值管理和公共部门战略管理发展而来,并借鉴了新公共管理有关民营化的理论内容,结合新公共服务关于治理民主的论述,通过对网络治理内涵的归纳与综合等基础上所形成的公共行政理论。虽然正在进入主流公共行政学研究领域,但至今学界尚未形成有关公共价值管理的统一话语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理论本身的发展创新和规范建构。因此,本文基于规范的研究方法,通过梳理现存研究成果,尝试对公共价值管理做初步的理论架构,包含多维度的概念框架和构成要素;公共管理者角色和使命的转变;对管理过程中政治因素的重新评估;以及基于治理的公共价值管理的实践框架。相较于传统公共行政和新公共管理,公共价值管理在政府核心职能的转变、国家治理关系的重组以及政策过程的调整等方面体现出了超越现存理论的创新性。总的说,公共价值管理重新定位了政府的核心职能,在国家治理结构关系重组的基础上统一了科学管理和人本主义的价值标准,并重新塑造了公共管理者的角色与使命,使行政文化从关注技术转向关注人本身,本质上是一种对现代公共行政的价值重塑。具体来说,一方面,公共价值管理重新建构了决策过程,使公民从权力客体的地位转变为治理主体的地位,并从专业理性的确定转变为对公众真实偏好的探寻,分配效率的获得以政治协商网络的构建为依托,分配效率与民主结成了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公共价值管理重新建构了执行过程,不仅在目标上更加凸出了民主价值;也从政府垄断供给公共服务转变为在公共性规范下的多中心合作供给,而在程序设定上则打破了传统官僚等级制的封闭性而体现出了公平与开放的原则,在公共性的价值规范下内在的指向了治理绩效的获得,技术效率与民主结为了合作关系。基于此,公共价值管理又可被看作是契合后现代社会的政治重建。综合来说,公共价值管理充分体现了治理民主的精髓,不仅拓宽了民主的内涵,使民主从政治领域拓展至行政领域,并在理论上实现了从间接民主到直接民主的转变,使民主在现代公共治理过程中更具操作性和现实意义,为缓和效率与公共性之间长期存在的紧张关系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但是,就目前的研究水平看,围绕公共价值的理论假设依然存在诸多限度,并严重影响了其理论解释力。此外,学界对公共价值管理是否具备范式转换与替代的能力也存在较大争议。同时,合作与竞争、开封与封闭之间的矛盾;治理结构关系之整合的限度;公民参与存在的失败可能以及责任和评估问题的复杂化等都会使公共价值管理在实践中面临诸多困境。作为一个长在成长中的公共行政前沿理论,虽然其理论发展还较不成熟,但公共价值管理在哲学与价值层面对现存公共行政学的反思,以及基于社会转型与制度变迁高度所做的政治重建努力,无疑对转型期中国公共行政学的理论与实践具有深远的借鉴意义。但需要明确的是,对西方理论的参照必须落脚于本国传统文化和现实因素上。因此,本文在对理论本身研究的基础上思考了公共价值管理的中国语境,包括开掘传统中国儒家政治哲学所蕴含的公共价值要素,通过分析阻碍公共价值生成的伦理困境,尝试建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价值管理的理论体系,并依序从路径、政治伦理、管理者个人、政府及公民社会的角度逐一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