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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项目设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直接影响高校优秀体育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对我国体育专业招生考试项目设置的发展及现状进行分析,并通过专家问卷调查法和比较分析法对我国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的项目(以2009年为例)以及在调查中有关专家建议的考试项目在理论性和可操作性两方面进行分析研究,探讨科学考查身体素质的测试项目及其分值比例,专项测试项目的设置与否以及如设置其分值比例和具体考查内容。通过研究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目前在我国体育专业招生考试中(以2009年为例),测试项目的设置差别较大。在考查身体素质中,设置考查速度、力量、耐力类测试项目的省市较多,设置考查灵敏、柔韧测试项目的省份较少。除速度素质测试项目均为100米外,各省市设置其它素质的测试项目和专项设置情况均有一定差别。2、我国体育专业招生考试中较为适宜的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分别为:速度素质为100米跑,上肢力量测试为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下肢力量为立定三级跳远,灵敏测试项目为折返跑,耐力测试项目为800米跑。3、我国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时应该设置专项测试项目。在进行专项测试项目考查时应从专项身体素质、专项技术和专项综合技术(比赛)三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查,同时在专项考查中应设置技评分。4、各测试项目较为合适的分值比例为:身体素质分值应占体育总成绩的60%—65%之间,专项项目应占体育总成绩的35%—40%为宜。在身体素质测试项目中,速度、上肢力量、下肢力量和灵敏素质以每项分值占体育总成绩的12%-15%为宜,耐力素质的分值建议占体育总成绩的8%-10%为宜。在专项测试项目中,专项基本技术应占专项总成绩的60%(技评分占10%),专项素质为专项总成绩的25%,比赛占专项总成绩的15%为宜。5、在我国体育专业招生考试中,设置科学、合理的测试项目能引领考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避免考生向应试方向发展,能使学生从选拔到培养循序渐进,技能水平逐步提高,有利于高校培养优秀体育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