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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加快农村改革步伐,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土地流转为主的农村改革是最基本,也是尤为重要的问题,因此土地流转问题的研究变得极为重要。近年来,山西省与江苏省对土地流转的发展都特别重视,土地流转对于推进山西省与江苏省农村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一定作用,然而两省土地流转的发展是存在一定差异的。研究山西省与江苏省土地流转存在的差异,并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分析二者差异存在的原因,明确二者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总结经验模式,对于推动山西省与江苏省土地流转的合理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从制度变迁的角度,运用历史分析法,梳理了山西省与江苏省土地流转制度变迁演进中的不同,从政策制度方面分析两省土地流转存在的差异。其次,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分别从土地流转的规模、土地流转的模式、及土地流转的流向三个角度,分析两省土地流转中存在的差异。再次,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分析两省土地流转存在差异的原因,最后对两省土地流转的发展提出政策建议,促进两省土地流转的合理、有序、健康、快速发展。本文研究得出以下三个结论:第一,山西省与江苏省土地流转虽然存在差异,但是都在向前推进,且山西省由于土地流转发生率相对较低,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江苏省则应探索更加适合土地流转发展的模式,推动土地流转更高效发展。两省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共同的问题,需要一起应对,如产权的安全性、稳定性、土地流转的市场化机制以及政府完善相关职能等等。第二,产权是否清晰,是否稳定,是否完善,会影响到土地交易的成本,影响农民的积极性,影响到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而交易费用的高低会影响到农地供求数量和价格,从而影响人们流转土地的意愿和土地流转的进展。山西省与江苏省土地流转发展之所以存在差异,也正是由于产权界定和交易费用方面存在差异。第三,土地制度变迁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过去制度的选择可能会影响到现在。一般而言,诱致性制度变迁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影响,更有利于土地流转的发展。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两点,第一,从制度变迁的视角分析山西省与江苏省的土地制度变迁过程及特征,并用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对两省土地流转差异存在的原因做出分析。第二,突破以往研究在一个省内比较分析土地流转差异的局限,选取山西省与土地流转发展水平较高的江苏省,分析二者的差异,研究对象较为新颖。论文的不足在于,在运用交易费用理论分析两省土地流转差异时,没有构建一个量化的模型,只是做了理论和事例上的分析,欠缺一定的数据支撑。今后仍需在土地流转交易费用的模型化上做深入的研究,从而更加直观地表现交易费用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