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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提倡的“体育三下乡”活动,已经在广大农村蓬勃地开展起来。但在理论上如何认识农村体育、在实践中如何更好地施展,仍是一个值得商榷的课题。现阶段我国农村体育组织、体育场地设施以及农村居民体育活动在全国不同的地区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现阶段在场地设施不能满足农民的健身需求的情况下,应当加强政府与农民主体间的对话交流,摸索一条适合农村居民参与体育锻炼的新途径。本文以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作为依据,把政府在农村推广体育活动,看作政府和农民的一种交往行为,尝试着从理论层面对农村体育的开展进行更多的辨析。现阶段政府开展农村体育大多采用“主体→客体”的单向交往模式,笔者从生活世界的视角探寻了农村体育的内涵、活动特征和功能,提出在发展农村体育过程中采用“政府←→农民”双向的交往模式。通过对建国后农村体育发展历程研究,以及现阶段政府推行农村体育问题探析和现代与传统交汇下的农村体育反思,并对生活世界农村体育的内涵、活动特征和功能的探寻,提出发展农村体育时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提高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考虑农民的生活娱乐需求。从民众的生活逻辑出发来理解传统民间文化,尤其是与民众世界观密切相关的文化家底进行全面的盘点,然后再有的放矢地在当地民众的认同与主动配合下进行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放。明确乡村庙会、宗族的祭拜等传统文化对和谐社会指引下农村体育建设的重要性。现阶段由于农村所处地域不同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因此现阶段农村体育发展应避免整齐划一的“面子”工程,对不同地区农村文化家底进行整合;增加农村财政投资,加强体育的场地设施建设;完善我国农村体育组织体系和农村体育法规建设;对乡土体育进行发掘、整理并补充到农村教师培养教材中。对传统文化加以引导,并给予其适当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