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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转型中的国家,发展资金的获取,即融资问题,一直是社会经济组织——企业的发展难题,尤其是民营企业,由于直接融资门槛高、融资成本高昂和政府监管严格等因素,银行信贷融资也就成为了当前所有经济转型国家的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的最主要途径。但是,由于经济转型国家存在软环境的制度性缺失问题,譬如法律不健全、市场垄断浓厚、所有制歧视和政府干预频繁等,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往往偏离商业化原则,与市场化经济行为错位,将银行信贷资源配置到低效率的领域,衍生了规模巨大的潜在不良资产,从而加大了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机会主义和寻租行为,表现在其对风险的敏感性不高,在经营过程中为了争取更多的预期利润、赢得政治晋升的“掌声”而冒过高的风险、形成过度的竞争和低效率的资源配置,违背商业银行所必须遵守的谨慎性经营原则,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在经济转型的国家中,针对商业银行的代理风险、监管失效等问题,设计有效的股权代理机制成为极为重要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那么,高管薪酬激励机制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高管薪酬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司治理机制,其目的在于促使代理人的行为与委托人的目标相一致,以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Jensen andMecking,1976)。为了有效解决股权代理问题、提高商业银行的信贷资源配置效率,高管薪酬契约激励机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利的视角。因此,基于当前中国经济转型期的特殊经济环境,本文以2001-2012年间中国A股上市银行的经验数据为研究样本,运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线性回归模型,从银行风险承担角度检验了银行高管薪酬是否具有风险敏感性,并进一步阐述了作为股东利益代理监管机制的董事会是否影响了高管薪酬契约的风险敏感性。研究结果表明,中国上市银行的高管薪酬契约与银行风险承担间存在紧密的关联性,具体表现为:商业银行的高管薪酬与风险承担间具有显著负相关性,即风险承担对银行高管薪酬契约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也意味着中国上市银行的高管薪酬具有较强的风险敏感性,但是董事会会议和独立董事显著降低了高管薪酬的风险敏感性,而董事会规模与风险承担对高管薪酬的约束表现出相互代替关系。进一步研究结果表明,上述研究结果在非国有控股银行中都存在,在国有控股银行中,高管薪酬契约也具有风险敏感性,但没有直接证据显示董事会治理对高管薪酬风险敏感性产生显著影响;同时,相对于国有控股银行,高管薪酬风险敏感性在非国有控股银行中显得更强。本文为商业银行的高管薪酬具有风险敏感性提供了直接的经验证据,丰富了银行薪酬契约与风险控制方面的研究文献,对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激励机制和风险控制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以往研究并没有关注最终公司治理因素作为中间变量对货币薪酬与风险承担之间关系的影响,本文为此提供了一种重要的中间影响路径,即国有控股会削弱管理层激励与风险承担之间的关系,说明董事会治理结构是该领域今后研究应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从而拓展了该领域的研究。 将上市银行分为国有和非国有两个子样本分别进行研究,延伸了研究的深度,为该研究领域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 另外,国外文献基本上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能降低经理的风险规避程度,进而激励高管。而对货币薪酬激励与风险承担的研究甚少,即便有少数相关研究其研究结论也不支持货币薪酬激励会促使经理冒险。而笔者利用中国的数据发现:货币薪酬激励也能使高管愿意承担更高风险,进而降低经理与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因而本文为有关管理层激励与风险承担的研究提供了相应的实证证据,进一步丰富了风险承担的影响因素研究,也拓展了风险承担的研究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