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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频率副词中的高频副词。本文主要从语义角度讨论“总”字句的合格性问题。具体地说就是句子什么时候能用“总”字,什么时候不能用“总”字。以往这方面的研究多半探讨“总”字与动词及与时间性相关的成分(如时态成分、时间名词等)的搭配。而本文认为,“总”字句的合格性不仅与直接成分(即谓语动词)的句法、语义、语用方面的选择限制有关,与结构中间接成分的选择限制也有关。这是因为,在由“总”字句构成的焦点结构中,“总”字会对焦点敏感,出现在“总”字后面的整个VP(包括谓语动词、宾语、补语、状语等),是“总”字语义指向的辖域,语义上都要求与“总”字所含有的语义性质和语义特征相匹配。“总”字必须在其辖域内找到一个成分,作为其语义指向对象。研究共分三章。第一章为绪论。包括前人研究成果综述、问题的提出、本文的研究理论和方法。以往大多数学者主要研究了“总”字对动词或时态成分的选择限制。事实上,动词或时态成分只是影响“总”字句合格性的一方面。大量语言事实证明,“总”字句的合格性并非只与直接成分有关,与相关非直接成分的有无、出现位置及语义性质也有关。第二章是“总”字的语义研究。包括“总”字的语义性质分析、语义特征分析以及语用功能分析。在语义性质上,“总”字表示动作(状态、事件)在单位时间内多次发生,具有表“重复”和表“高频”两层含义;在语义特征上,“总”字具有表动量、累积量、约量、大量等表量特点;在语用功能上,“总”字对焦点敏感,其关联对象往往是句子的焦点。“总”字语义关联的方向、关联对象的性质都会影响到“总”字句的语义合格性。第三章是“总”字句合格性的研究。主要根据“总”字的语义性质和语义特征,逐个研究与“总”字同现的各种非直接成分(主语、宾语、补语、状语等)的语义性质(及出现位置)的选择限制。我们发现,“总”字不一定总是强调谓语动词表示的动作本身的重复高频,也可能是强调VP或整个S表示的事件,或是某一习惯性动作或事件伴随的时间、地点、方式、状态等的重复高频。结尾指出本文对研究其他焦点敏感副词及句子合格性的借鉴意义及全文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