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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后备资源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当前,由于建设用地扩张占用耕地带来的土地退化、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已日渐凸显,而进行生态敏感性分析能够明确特定时期土地利用结构变化下所引起的生态环境变化程度,为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理论依据。适宜性分区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的重要环节,是在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和生态敏感性指数的基础上,对十个试点县(市)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适宜性分区。本论文是在新一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的基础上,根据试点县(市)2009年至2014年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计算土地利用强度和生态敏感性指数,建立基于两者的生态敏感机制,研究分析试点县(市)2009年至2014年土地利用变化下的生态敏感性,并将敏感性结果与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的成果进行分析,进一步划分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的适宜性分区,得到的主要结论和结果如下:(1)根据试点县2009年至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计算生态敏感性指数,内蒙杭锦旗、甘肃景泰县、新疆尉犁县、西藏曲水县生态敏感性指数普遍较高,主要原因是近几年的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使生态环境的敏感程度变高;吉林洮南市、山东肥城市、贵州独山县生态敏感性指数不高,反映在土地利用总体结构的表现为土地利用变化对生态敏感性的影响不大,生态环境较为稳定;黑龙江庆安县、浙江舟山市、湖南沅江市生态敏感指数小,主要变现为当地生态环境良好,近几年的土地利用结构的改变并没有造成生态环境破坏。(2)通过计算分析可以得出,土地利用强度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之间存在相反的趋势。(3)对十个试点县(市)分别进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的适宜性分区:优先开发区域(耕地后备资源数量多且生态敏感性低的区域),适宜开发区域(耕地后备资源数量少但生态敏感性低的区域),限制开发区域(耕地后备资源数量多但生态敏感性高的区域),不宜开发区域(耕地后备资源数量少且生态敏感性高的区域),并分析每个试点县(市)的限制后备资源开发的因素,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存在的问题,以及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