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文学中的忏悔意识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epwq05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忏悔”是主体在内心反思自己的过错时所进行的自我谴责与否定,体现着人希望自我超越的潜在的渴望和欲求。文学作品中的忏悔体现了一种对真理的向往,对人生的反思,对真善美的召唤。文学中透露出来的忏悔意识,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知识分子值得肯定和赞扬的追求完善与进步的超越精神。中国传统文化与文学语境之下,忏悔意识以不同的形态出现并存在,如古代文学中最常出现的“悔过”、“悔罪”、“追悔”、“内省”、“自讼”、“反躬自省”、“罪己”等思想意识皆属于忏悔意识的范畴。忏悔意识在古代文学中不时以各种形态呈现,这意味着作为中国忏悔意识文化底蕴的丰富和多样。中国文化中的忏悔意识源远流长,内容丰富,且独具特色。因此,深入对中国古代文学中忏悔意识的研究就显得非常必要。中国古典文化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由道家、佛家思想填充杂糅而成。中国文化是繁杂多面的,所以对古代文学中忏悔意识的理解也应该多方面多层次,而不是单一的,更不是以其他文化的价值准则作为衡量标准的。通过对忏悔意蕴的挖掘和梳理,笔者认为中国古代文学中忏悔意识主要分为三个层面,即儒家思想价值体系影响下的道德伦理层面的忏悔意识、佛教禅宗思想影响下的宗教层面的忏悔意识以及道家“罪意识”思想影响下的超越层面的忏悔意识。文学中忏悔意识的产生,除了受到特定社会的历史文化语境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之外,我们也应注意到,忏悔者个体及所代表的特定社会历史中忏悔群体的性格特征对忏悔意识所造成的影响。概括说来,中国文人的群体性格主要有以下特征:首先,具有深广的忧患意识;其次,强烈的耻感意识;再次,性格中的复杂性、矛盾性。这三个特征相互作用,构成中国文人知识分子所特有的忏悔行为方式。通常他们选择借助文学创造完成对自身灵魂的提升和净化,这是中国文人最常见的自我救赎方式,即通过灵魂的自修完成对自我的超越。中西方文化从本源上就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中西方文学中虽然都蕴含着忏悔意蕴,但是无论是从忏悔的思想起源、忏悔的方式还是忏悔最终达到的目的,都不尽相同。其差异性主要表现在:1、在忏悔意识的思想起源上,中国主张“性善论”,而西方主张“性恶论”;2、在表现特征上,中国灵魂自修式忏悔意识表现出自律性和内向性特点,而西方灵魂拯救式忏悔意识表现出截然相反的他律性和外向性特点;3、在忏悔意识要实现的终极目标上,中国讲求和谐,而西方讲求对立。中西方文学忏悔意识也存在着共通性,即对心灵净化的共识。总的说来,反思中国古代文学中的忏悔意识,其价值更多地集中在文学艺术的审美方面,而其对于现实人性的透视不够深刻,不足以深入个体存在的内部对灵魂进行自我拷问和审视,因而不能切实地帮助作者和读者完成人性的裂变与灵魂的升华。这是中国式忏悔意识最大的不足,因此长期以来也备受批评和争议。
其他文献
<正>1.巧妙运用生活化媒体资源,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善于以学生为主体、以生活为主题、以生活逻辑为线索整合教学资源,使教学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
薪酬是激励组织成员更加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方法,作为薪酬管理的一个子方面的薪酬发放方式,在薪酬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薪酬方法有公开和保密两种方式,
目前,在国内外建设工程中桩基础的运用极为广泛。沉降计算是桩基设计中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近年来不断发展的高速铁路及高层建筑物等,更对地基的沉降变形提出了非常严格的要求
北京市和上海市分别作为我国的首都和经济中心,研究两市环境质量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除了能更好地协调两市的经济与环境关系外,还可以对我国其他城市如何在未来的经济发展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新时期党和政府向学校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学校有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重要途径之一。在"知行合
羊群效应——投资者不经过独立细致的考虑而在投资上表现出的一拥而上,一哄而散的倾向——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注意。一些政策制定者认为,市场参与者的羊群效应加剧了市场的
<正>现代信息技术,凭借其承载着的图像、声音、视频等感官资料,呈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多媒体化的特点,应用于中学政治课堂,带来了教育形式和学习方式的重大变革,为学
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发展,汽车数量逐渐增多,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带来的道路拥挤、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已经严重危害到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使得智能化交通的研究受到
研究表明,独立于声学环境变化的音位学特征(发音部位、发音方式等)有助于英语识别系统整体性能的提高。随后,将此特征引入汉语普通话语音识别系统便成为研究的热点。然而,基于音位
近几年来,未成年人股东权行使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行使主体包括未成年股东的法定代理人、再代理人及未成年人自己。法定代理人、再代理人在行使股东权时侵害了股东或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