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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是当今国际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结果之一,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个重要手段,被喻为“阳光下的交易”。随着《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我国的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据财政部日前公布的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统计信息,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927.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1%,节约资金380.2亿元。2005年政府采购规模占全国GDP的比重为1.6%。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施政府采购改革7年来,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年平均增长77.9%。可见,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购对我国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影响越来越大。但是,从近几年的运行情况来看,由于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的时间不长,没有很多经验可以借鉴,各种相应的配套措施不健全,其具体操作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和缺陷也日益暴露出来,尤其是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缺位,导致政府采购违规现象愈演愈烈。所以,只有完善我国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对政府采购行为加以规范和约束,才能促进我国政府采购的健康发展,这也是本文的写作宗旨所在。全文共分四部分,其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为政府采购监督机制概述。在本部分中,对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基本内涵及特征进行了介绍,分析了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功能,并提出了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建立的理论依据。第二部分为我国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设置及缺陷。本部分通过对现阶段我国政府采购监督主体的职责情况的介绍,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主要情况,提出了目前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存在的缺陷。第三部分为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国际实践。分别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两个角度,介绍了美国、英国及新加坡、韩国的政府采购监督情况,并指出对我国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启示,如政府采购法规体系比较完整,应重视对政府采购预算的监督,应建立政府采购电子贸易系统,在政府采购监督过程中要严格执法等。第四部分为完善我国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对策。强调了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对策,包括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法律体系,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程序机制,完善供应商权利救济制度,明确政府采购主体间的监督关系,调整政府采购监督的重心,构建政府采购监督体系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相关配套措施,以期更好的实现对政府采购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