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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社会的来临,网络监督与司法审判在实践中发生冲突的情况成为关注的焦点。司法权是一种裁判权,最终目的是维护社会公正。保证司法公正是司法改革中反复着重探讨的问题,对司法审判进行有效的监督是保证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手段。由于网络具有及时性、广泛性、高效性等特点,网络监督逐渐成为社会大众监督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当前被公认的一种快捷且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另一方面,近年来,随着网络对司法案件进行监督评论现象的不断增多,很多学者认为网络监督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但笔者通过调查研究认为,网络监督在我国的积极作用远大于消极影响,网络监督不但不会成为妨碍司法独立的因素,而能够成为保障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手段。对网络监督不应该处处限制,而应该思考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确保网络监督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起网络监督与司法审判的良性互动,最大程度促进司法公正。全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对网络监督的概念进行了定位,并以此为切入点,指出网络监督是当前监督权的新方式,是言论自由的新渠道,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司法审判的现状。第二部分重点分析了网络监督对司法审判的作用,并具体分析了网络监督与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的关系。提出本文主要论点,即网络监督不是妨碍司法独立的因素,而是保证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措施。第三部分重点分析了网络监督与司法审判良性互动的基础,并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加强政府部门对网络平台的监管、网络媒体自身的道德建设、司法机关自身建设和应建立起主动应对机制的角度进行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