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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网民规模已超8亿,网络技术迭代、网络创新的速度前所未有,网络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的兴起是一个进步,给公民的话语表达提供了一个宽广的平台。同时,网络的发展对于政府来说也是一个重大的挑战,虚拟社会的匿名、开放、高度自治等内在特点必然会催生出新的矛盾和问题,给社会治理提出了许多待解的课题。这也意味着,网络空间治理理念、思路和方式,应当先行一步、更进一层,实现标本兼治、管建并举。在信息快速传播的互联网时代,政府应认识到网络的重要性,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和纠偏工作,并且利用好网络平台与公众进行及时且高效的沟通,重塑政府形象,提升政府公信力。本文将基于CGSS2010数据研究互联网使用对政府信任的影响。其中,对于自变量互联网的使用情况主要从以下四个维度进行测量:是否使用互联网、互联网的使用频率、是否以互联网作为主要信息来源、主要信息来源。对于因变量政府信任水平主要从组织信任和人员信任两个层面进行测量,其中组织信任包括对中央政府的信任和对地方政府的信任,人员信任包括对普通公务员的信任和对政府官员的信任。同时,对个体属性相关变量、心理层面相关变量以及与制度、文化、社会资本相关变量进行控制。本文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分析、回归分析等方法分析了互联网使用与政府信任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是否使用互联网会与中央政府信任、地方政府信任显著相关,不使用互联网群体的信任度普遍高于使用互联网群体,但是该变量对政府官员信任和政府普通工作人员信任的影响效果不明显。在使用互联网群体内部,互联网的使用频率会促进对地方政府信任和政府官员信任,但对中央政府信任、政府普通工作人员信任没有显著的影响。是否以互联网作为主要信息来源对于政府信任的四个观测变量都会产生显著的影响,不以互联网为主要信息来源的群体的信任度普遍高于以互联网作为主要信息来源群体。使用何种渠道获取信息对中央政府信任和政府普通工作人员信任没有显著的影响。但是对于地方政府信任和政府官员信任来说,以报纸作为主要信息来源的群体的信任度最高,通过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定制等渠道消息获取信息的群体的信任水平在此基础上有依次递减的趋势。针对上述研究结果,本文从三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首先,加强政府网络治理能力。政府应正视互联网的重要性,加强政府信息化建设;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网络的规范管理,科学引导网络舆论;完善网络法律体系,不给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机;推动新老媒体的融合,建设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的网络文化。其次,提高公众的网络文化素养。培养公众的辨别能力,不盲目跟风,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不触碰底线;网络大V应承担起社会责任,成为弘扬公共理性的模范;公民应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对政府治理能力和效果作出合理的预期和客观的评价。最后,关注影响政府信任的其他因素。净化网络环境,避免不良消息对青少年的侵蚀;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增加公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采用“互联网+传统文化”的模式,增强传统文化的展示效果;利用网络优势发展社会资本,提高政府信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