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减缓,随着环境、资源、人口等红利的消失,中国经济环境进入新常态。新常态下,产业结构面临转型,生态环境亟须改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房地产相关产业产能过剩,农业现代化不足,经济急需寻找新的增长点。地方政府融资经历了2008年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高举债、拉经济增长”的融资模式,逐渐向“低举债、合理融资”转变。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起,我国地方政府财权事权不匹配矛盾逐渐显露,由于我国尚未完成城市化建设,地方政府仍需面向社会进行融资以减轻财政压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成为我国长期以来政府融资的重要模式之一。2014年10月《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规定剥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职能,传统依靠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模式成为历史。2015年起施行新修订《预算法》,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为融资模式带来新的契机。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地方政府债券的经验值得我国进行借鉴和推广。发达国家以“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为代表的公私合作模式,也是我国在新常态经济环境下,引入民间资本,降低政府债务存量的重要手段。我国传统政府融资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地方政府过度依靠土地财政和融资平台举债拉动经济增长。在经济面临产业结构转型时期,地方政府应主动改变融资模式,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并响应2015年11月10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提出,“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概念。在经济转型的同时,政府同样要做到职能转变,融资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相一致,政府职能要更专注于政治职能与社会服务职能,加大财政透明度,保证政府融资项目与地方政府债券得到有效披露。同时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加强市场监管,引导良性竞争,在政策上对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的企业予以扶持,发展新兴产业,在新常态经济软着陆的过程中,谋求下一个经济周期的改革红利。本文根据我国融资出现模式的问题,结合发达国家的经验,提出符合我国国情和新常态经济环境的地方政府融资模式。为有效推广地方政府债券,积极促进公私合作,寻求可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