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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定了农户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主体地位,这一制度的确立取得了历史性的成绩,我国农业得以快速发展。但是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步伐的推进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正经受着严峻的考验,以传统农户为代表的经营主体正面临组织化程度低、经营规模小、生产方式粗放、农业劳动力流失等一系列问题的困扰。而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大户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开始展现蓬勃的生机。积极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本文以国内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研究为基础,以规模经济理论、土地流转与土地市场理论、现代农业发展理论、农业产业化理论、间接定价理论为指导,通过文献分析、定性与定量分析以及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甘肃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问题进行了初步调查和分析。近年来甘肃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各个经营主体的数量逐渐增多,并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运用聚类分析以及因子分析分别比较了甘肃省在西北地区以及甘肃省内各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结果表明:甘肃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在西北地区处在中等水平;河西地区发展水平在甘肃省处于领先地位,农业基础条件对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具有较大的影响作用。目前甘肃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有着特色农业蓬勃发展、产业链不断升级、政府支持以及“一带一路”战略、“农业供给侧改革”、“精准扶贫”等实施的有利条件,但同时也面临着自然条件严酷、融资渠道有限、土地流转困难、劳动力素质较低、市场竞争压力大、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等不利因素。基于以上讨论和分析,为加快甘肃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步伐,今后应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防灾抗灾能力;引导土地有序流转,规范土地流转制度;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推进融资渠道多元化;加大农村培训力度,培养农业专业化人才;培育和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农业产出水平;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专业化标准化服务;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