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研究

来源 :浙江工业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y83802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刑事司法活动中,证人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离开了证人,刑事司法系统几乎无法运作。但是,犯罪人往往出于趋利避害的考虑或者出于泄愤容易对证人实施打击、报复,以阻碍证人提供线索或出庭作证;证人出庭作证也使得证人紧张、焦虑,易于受到各种伤害。因而,证人时常不愿意作证、不出庭作证、不如实交代相关情况。这是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存在的普遍现象。
   证人保护制度之所以需要建立,是因为各国已经认识到证人作证的重要性及证人的易受伤害性。国外诉讼理论对证人的易受伤害性和证人恐吓理论进行了较为充分的研究,这为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形成、发展提供了殷实的基础。
   我国刑事证人保护可以在《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找到法律依据,其足以构建基本的证人保护框架。但是,我国法律关于证人保护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难以切实保护证人。
   我国刑事诉讼法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证人保护制度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现实,以完善我国证人保护制度。笔者结合立法状况及司法适用的情况,认为需要设立证人保护的专门机构、完善证人保护对象、普通保护与特别保护措施、证人保护的程序及其配套制度等措施来完善证人保护制度。
其他文献
会议
学位
期刊
学位
期刊
期刊
期刊
会议
期刊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