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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上,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高度集权的强政府一弱社会的模式,没有所谓公民概念和公民社会的基础。在这样的背景下,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行业协会方兴未艾,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大多数行业协会缺乏自治性。同西方成熟的自治性行业协会相比,我国转型时期的行业协会功能差,依赖性强。而行业自律,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变都要求有自治性的行业协会,因而如何培育行业协会,增强自治性,发挥其功能和作用已经成为现实的迫切需要。本文基于国家一社会关系的公民社会理论,以公共管理的视角,结合我国的历史和现实来分析转型期我国行业协会的产生与发展,就转型期我国行业协会发展的特殊性,政府对行业协会培育的必要性,培育方式,行业协会路径选择和发展趋势等进行详细论述。
第一章主要界定研究对象和提出转型期我国非自治性行业协会的培育问题;并通过文献和理论评述,对行业协会研究的现状,研究中涉及公民社会理论与公共管理理论等进行归纳,为下文研究做铺垫。
第二章叙述了西方发达国家两种行业协会模式、作用,并比较分析两种模式的异同,论述了发达国家两种行业协会发展模式与公民社会、国家的关系,以资借鉴。
第三章就转型期我国政府对行业协会培育深层次原因及政府培育行业协会的动力等进行了论述;并以上海人才中介协会的发展情况为案例,在实践的层面上就政府对行业协会的培育进行了论述和评析。
第四章分析了转型期我国行业协会非自治性表征及其培育的方式。
第五章对我国行业协会发展趋势及发展路径选择进行分析和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