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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我国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我国人口结构发生巨大变化,老年人口快速增长,老龄化社会的加剧,总数庞大的老年人口,迫使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妥善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已成为当前各界关注的焦点与热点。我国提倡的居家养老为主、社区养老为支撑、机构养老为辅助的养老服务模式,开启了社会各界积极探索与研究养老服务的大门。居家养老作为社会普遍认可的养老模式,学术界对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讨,试图将居家养老服务与居家老年人养老有力结合,通过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使之成为解决老年人养老的一剂良方。伴随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深化,将城镇居家老年人作为研究居家养老服务的切入点,将有效的应对居家养老服务中所出现的诸多问题。由此,深入研究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外延,针对性研究城镇居家老年人养老需求、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近而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平衡建言建策,对解决日趋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和应对居家老年人养老具有相当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本文从人口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视角出发,立足于供给侧理论、多元福利主义理论、社会嵌入理论、老年社会保障理论、服务管理理论等理论基础,采用文献分析法、问卷调查法、聚类分析法、访谈法、定量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从定性分析与定量研究两个维度进行阐释,着力研究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力争达到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需两端平衡。本研究主要完成六个方面研究,分别是界定城镇居家养老服务涵义、内容、特点;明晰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理论内涵;针对成都城镇居家老年人进行实际调研,通过相关数据分析,运用聚类分析法对成都城镇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进行量化分析;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主体供给能力分析;构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评价与预测模型;汲取国内外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相关启示,提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的建议。第一、界定城镇居家养老服务涵义、内容、特点。1、城镇居家养老涵义:以居住在家的城镇老年人为服务对象,政府、家庭、社区、社会组织四方结合自身优势、相互协调,共同为老年人提供最优化的生活照料、医疗健康护理、家政保洁、娱乐休闲、社会交流、教育咨询、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是人口老龄化下的最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佳养老服务方式。2、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经济保障、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护理、家政事务料理、居住环境调试、老年权益法律保障、文化休闲娱乐、老年婚姻介入、老有所为咨询、情绪调适、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3、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特点:供给主体多元化;养老功能全面化;养老资源多面化;养老模式方便化、灵活化;养老服务舒适化。4、明确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由政府、家庭、社区、社会组织等组成。第二、明晰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理论内涵。本研究认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应立足于供给侧理论,从供需平衡关系出发,以城镇居家养老者为研究节点,将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明确为政府、家庭、社区、社会组织四方,全面分析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各主体供给能力的供给现状、影响因素、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着力探讨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各供给主体在供给能力提升上的协调和配合,结合城镇居家养老者的实际养老需求,力争达到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需平衡,为城镇居家养老者提供最佳养老服务。第三、城镇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量化分析。本研究针对成都城镇居家养老者的养老需求,共发放1080份调研问卷,收回有效问卷826份。通过问卷设计、实际调研、深度访谈、数据收集、聚类分析等研究方法,对成都城镇居家养老者的养老需求进行量化分析,得出结论:生活同一区域内的城镇居家养老者存在不同的生活形态,具有差异显著的养老需求特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应为城镇居家养老者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养老服务。期望本研究结论能为后来相关研究人员提供城镇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方面的有益启示。第四、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分析。着重探讨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分别对政府、家庭、社区、社会组织等的供给现状、影响因素、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等方面采用数据和图表的形式予以分析。本研究认为:(1)政府方面:法规政策、财政支持、绩效考核等是影响其供给能力的因素;目前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条文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渠道不通畅;法规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等问题,并对上述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分析。(2)家庭方面:家庭结构、传统社会文化、家庭资金支持等是影响其供给能力的因素;目前存在:家庭结构不合理;传统社会文化不匹配;经济支持压力大等问题,并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3)社区方面:设施环境、资源整合、宣传信息、服务人员素质等是影响其供给能力的因素;目前存在:设施环境建设不完善;资源整合能力不强;信息宣传不对称;服务队伍素质不高等问题,并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4)社会组织方面:自主参与、服务水平、人员管理等是影响其供给能力的因素,目前存在:自主性不强;服务领域不宽;服务人员管理不善等问题,并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第五、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评价与预测。通过计量方法,对中国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的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进行评价,最终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省级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评价体系。通过多元线性回归算法的预测模型、处理过程以及相应的预测结果分析,对成都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进行了预测,构建了相关的量化分析模型,并对其结果进行了分析,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量化研究开辟新思路,为制定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决策方略提供量化预测与分析工具。第六、汲取国内外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相关启示,提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的建议。本研究汲取美国、英国、新加坡、德国、瑞典、澳大利亚、日本、北京、上海、宁波、成都、香港、中国台湾等启示性经验模式。提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建设方面的建议:完善城镇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环境;理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主体间关系;精准定位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个性化对象;透彻划分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精细化内容;提升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准;贯彻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福利性理念;坚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导向;贯通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内在合作机制。本研究创新尝试:1、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理论创新研究。本研究认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应当立足于供给侧理论,从供需平衡关系出发,以城镇居家养老者为研究节点,将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明确为政府、家庭、社区、社会组织四方,全面分析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各主体供给能力的供给现状、影响因素、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着力探讨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各供给主体在供给能力提升上的协调和配合,结合城镇居家养老者的实际养老需求,力争达到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需平衡,为城镇居家养老者提供资源优化的最佳养老服务。本研究关于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的研究弥补学术界相关研究的理论空白。2、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评价体系与预测方法的创新研究。本研究基于国家统计局及国家老龄委的相关数据,将中国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的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作为研究对象,运用主成分分析法,设计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评价模型,从宏观层面,对31个省市自治区的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进行评价,最终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评价体系。同时,本研究基于成都市老龄委和成都市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结合本研究第四章的调研数据及其分析和第五章的研究分析结果,通过多元线性回归算法的预测模型,对成都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进行预测,得出相应的预测结果,并对其予以分析,从而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量化研究开辟了新思路,为制定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决策方略提供量化预测与分析工具。本研究对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评价和预测的研究方法、研究过程、研究分析以及所获取的研究结果,开创了关于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研究的新视角,具有较大的研究创新性。3、城镇居家养老服务新注解。本研究通过对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的深入探讨,将政府、家庭、社区、社会组织等明确到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去,丰富和充实了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的新内涵,使城镇居家养老服务注入新活力,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开创新的研究视角,使研究者、实际工作者以及广大城镇居家养老者对城镇居家养老服务有了新认识,为我国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的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