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事庭前会议制度是连接刑事审前程序和开庭审判程序的中间环节,承载着多元的功能和价值,发挥着保障人权、保障公正和效率的作用,是司法文明的共同之选。2 0 1 2年我国刑诉法经过修改正式确立了庭前会议制度,打破了我国刑事审判程序由起诉程序到审判程序的直接过渡,是立法上的一次制度创新。但新刑诉法仅是规定了庭前会议程序的雏形而已,各项规定仍稍显笼统,在司法适用中存在不少争议和问题。笔者通过对F市庭前会议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获得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然后通过对调查资料的整理分析,查找出了F市庭前会议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探索提出了F市庭前会议制度实施细则制度设计的建议。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共包括四部分,约二万余字。第一部分,刑事庭前会议制度概述。这部分笔者首先阐述了刑事庭前会议制度的概念、功能和原则,主要阐明了庭前会议制度是为保障庭审高效、有序的审理,在正式开庭前,由审判人员依职权或依申请召集控辩双方就与审判相关的问题进行必要沟通的庭前准备程序。第二部分,F市刑事庭前会议制度的实施现状概述。这部分首先阐述了F市刑事庭前会议制度实施的基本情况;其次概括分析了F市刑事庭前会议制度在适用过程中呈现的以庭审效率提高为目标、召开模式以会议为主等特点。第三部分,F市刑事庭前会议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笔者通过对F市庭前会议制度实施状况的调查分析,主要归纳为五个方面问题:一是F市刑事庭前会议制度适用率低;二是操作程序缺乏问题;三是F市刑事庭前会议效力不确定问题。四是庭前会议内容存在的问题;五是F市刑事庭前会议实施监督机制缺乏问题。第四部分,F市刑事庭前会议制度实施问题的完善建议。建议具体包括:1、明确F市庭前会议的适用范围,提高适用率;2、构建F市庭前会议操作规则;3、明确F市庭前会议的效力;4、规范F市庭前会议的内容;5、健全F市庭前会议的监督机制;6、增强司法人员法律职业素养,转变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