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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暴露出众多弊端,可持续发展成为我们的必然选择。在国家提出科学发展观的大背景下,对丽水这一以生态优势为最大优势,以加快发展为最大任务的欠发达地区来说,发展生态经济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生态经济属于政府驱动型的经济运行模式,政府职能的发挥成效是生态经济发展的关键。以丽水为例,研究地方政府在推进生态经济发展中的职能,有利于充实地方政府治理理论,完善政府治理模式,促使政府职能的创新转变。 本文分为五章。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要对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及创新点做了说明,提出本文的研究问题,即地方政府在生态经济发展中的职能研究。第二章是关于生态经济与地方政府职能相关理论的介绍。对生态经济、绿色GDP、政府职能等理论做了相关阐述,论证了生态经济发展中政府需履行哪些职能及其必要性。 第三、四、五章为本文主体部分。第三章为丽水市政府在生态经济发展中的现状分析,主要介绍了丽水市的基本概况,分析丽水市在生态经济发展中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阐述地方政府在推动生态经济发展中的举措和成效。第四章着重论述了丽水市政府在推动生态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自身的管理模式消极被动,职能目标分散;在生态环保方面力量薄弱;基础薄弱,资金、人才、技术要素短缺;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四个方面。同时,从体制、政策、管理三方面分析了相关的原因。结合上一章节找出的问题和原因,第五章从地方政府权力运行的内外两条线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在内部关系中主要从政府自身改革入手,提高政府的权力运行效率和质量,转变执政理念,重塑政绩观和考核体系,扩大公众参与。在外部关系中,主要指地方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与生态经济发展之间的影响作用,政府运用多元化的政策工具,履行职责,加强薄环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