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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制度是当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取保候审制度的合理设计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节约诉讼资源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司法实践表明,我国取保候审制度在立法上存在许多缺陷,在实务中产生了诸多问题,现实状况与立法目的相去甚远。因此,我国有必要对取保候审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从而提高刑事审前程序的法治化水平,提升刑事诉讼的人权保障能力。本文分为六部分,对我国取保候审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在对国外保释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改革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思路和建议。
第一部分探讨我国取保候审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该部分通过对法院、检察院相关调研课题的研究结论和部分数据进行分析,揭示了取保候审在我国实践中存在的适用率过低、监管措施乏力等六大主要问题。
第二部分分析我国取保候审存在问题的主要因为。该部分依据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从刑事诉讼中法院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关系以及刑事诉讼构造等宏观角度对取保候审存在问题的主要因为进行了分析。
第三部分考察西方国家保释制度。本部分对英美法系的英国和美国以及大陆法系的德国、法国、日本五国的保释制度进行了归纳和分析,从保释的性质、条件、程序等角度全面阐述了上述五国保释制度的特点。
第四部分阐述改革我国取保候审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改革取保候审,首先应树立正确的理念和原则。改革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应遵循人权保障、无罪推定、司法审查、控辩平等和比例原则五大原则。
第五部分提出改革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具体设想。在基本原则的指导下,借鉴国外保释制度的成功经验,我国应注重由内而外全方位地改革取保候审制度。对内应建立司法审查机制,使取保候审由权力走向权利;对外应强化取保候审中的律师帮助权,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其他社会力量对适用取保候审的监督作用。
第六部分是结语,指出要建立合理的取保候审制度,核心是重塑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