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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政府为了更好地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利用社会资本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进而大力推广PPP这一公共项目建设模式,并以此达到扩展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优化社会公共产品的供给质量、提高供给效率的目的。在政府与社会资本方二者的合作过程中,二者掌握的信息存在着明显的不对称性:社会资本方掌握着信息优势,政府方往往不能准确获取有关社会资本方的成本、技术水平等信息,在项目运营阶段更是无法完全地真实地观测到社会资本方自律与否以及其努力程度,也存在由于激励监管的成本过高而放弃对于社会资本方的激励和监管的情况,激励机制的不完备容易促使社会资本方暴露出其自身固有的逐利特性,引发道德风险。污水处理PPP项目作为市政工程类PPP项目中的建设重点,于2014年逐渐兴起,解决了政府在污水处理项目上资金紧张、技术水平较低等问题。但由于项目周期长、风险大、政府和社会资本方二者之间的目标差异以及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使得政府方难以了解到社会资本方在项目运营期间的真实的努力水平,极易发生道德风险问题。由于污水处理项目的特殊性,社会资本方的低努力表现以及道德风险行为不仅会影响项目服务质量,更会对周围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对于污水处理PPP项目来说,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监督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现有文献中对于PPP项目激励问题的研究大多只聚焦于静态激励,缺少对于激励机制中“奖惩力度”动态性的关注和研究。尽管有少数学者在PPP项目动态激励方面做出了探索,但其关注重点是项目发展的不同阶段博弈主体决策的动态化,而对于激励机制下“奖励力度”与“惩罚力度”的动态变化却鲜有研究。现有对于PPP项目激励模型的研究中多以传统博弈论为理论基础进行建模,用固定常数表示政府方对社会资本方的奖励和惩罚。然而,政府方对于社会资本方的奖惩激励与社会资本方是否在项目运营期选择高努力水平,是否选择采取道德风险行为相关,即政府方可根据社会资本方的行为选择,以及其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程度的正向激励和负向激励。因此,本研究分别构建污水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静态激励模型与动态激励模型,通过对比分析,重点讨论动态激励机制下社会资本方行为选择的演化过程。同时,对PPP项目中社会资本方行为选择的内在机理、动态激励机制实施的影响因素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阐释。通过模型构建和仿真分析,本研究认为当政府对于社会资本方的奖惩力度与社会资本方在运营期的表现无关即静态激励机制下,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的演化博弈呈现周期性变化过程,不能达到稳定的均衡状态。当政府方根据社会资本方在运营期间的表现实时调整奖惩力度,也就是采用动态激励机制时,则无论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选择何种初始策略,博弈主体行为的演化轨迹都将围绕着稳定的均衡点螺旋趋近,双方的策略选择最终都会在系统的均衡点处达到稳定状态。另外,奖惩上限的提高有利于提升社会资本方在项目运营期的努力水平,且惩罚上限的提高对于社会资本方行为具有较强的激励约束作用。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本研究提出如下建议:政府应该密切关注社会资本方在运营期间的表现,适时调整激励政策,以便发挥政策效力。同时,应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社会资本方碰触监管底线的不良行为,政府部门应当适当提高监管标准,增强惩罚的力度。本研究基于演化博弈理论,以有限理性为前提假设,通过对比静态激励模型与动态激励模型下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策略选择和行为演化,分析动态激励对于降低社会资本方道德风险,促进其诚信履约,提高社会资本方努力程度的有效性,探索社会资本方行为演化的内在机理及“动态激励机制”实施的影响因素。为污水处理PPP项目动态激励机制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撑,拓展了 PPP项目动态权变激励的研究思想以及演化博弈理论在PPP研究领域的应用。本研究成果也可以从污水处理PPP项目领域推广运用到其他类型PPP项目领域,为政府及其他PPP项目利益相关者的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