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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转轨进程的深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腐败现象尤为严峻,有数据表明,约有4%-8%的国民生产总值(GNP)是被腐败消除的;根据联合国反腐权威机构——透明国际(TI)每年公布的清廉指数(CPI)可以看到,自2003年以来,中国大陆指数得分徘徊在3.2-3.9之间,属于腐败比较严重的情况。2012年全球金融诚信组织(GFI)发布报告《发展中国家非法资金外流:2001-2010》,文中指出,中国的非法资金外流数居于发展中国家之首,10年间累计资金高达2.74万亿美元,约占纳入统计的150个发展中国家同期流出规模的50%。腐败问题已经给中国经济改革发展、社会稳定、政治清明带来了巨大的破坏,中国政府亟需在立法、行政、司法、审计、制度和新闻媒体等各方面实现相互协调配合,在2011年7月,刘家义审计长在中国审计学会第三次理事论坛上发表讲话,第一次提出“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应在国家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论断。此后“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议题在学术界和实务界引起激烈讨论,审计在国家反腐体系中的作用也日益为执政者和理论界所重视。本文内容主要围绕两大问题展开:一是政府审计腐败治理功能的理论框架研究;二是政府审计反腐败的效果检验研究。在第一部分以“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为理论依据,系统研究政府审计反腐败的理论支撑和着力点,分析政府审计在腐败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功能和作用机理。第二部分以腐败作为被解释变量,以舞弊检测努力和事后审计整改力度作为解释变量,以经济发展水平、教育程度、工资水平、政府规模等作为控制变量,通过构建线性回归模型测量政府审计对腐败的治理效果。最后借鉴国外反腐倡廉措施的成功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理腐败的经济对策,为腐败治理提供决策参考依据。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在当前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的情况下,探讨政府审计在腐败治理方面的着力点,通过赋予政府审计反腐败的“问责权”、“调查权”、“参与权”等创新路径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补充了政府审计反腐败的理论基础,并为丰富相关理论文献作出了一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