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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学教师伦理的探讨引发了大学教师在伦理问题上的深入思考,促动其在教育教学方式上的反思和变革,有助于规范大学教师的教育行为,正确处理教育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关系。对于提高大学教师的责任意识以及通过教育扬善抑恶等方面,也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本文在已有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探讨了大学教师伦理的内涵及主要规范内容,对大学教师伦理的核心问题及基本原则进行了分析,指出大学教师伦理的价值所在及如何实现的问题。具体而言,本文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首先,从专业发展、学术素养、精神风貌、人际关系、个人品德五个方面论述了大学教师伦理的主要规范要求。认为大学教师要运用相应的伦理规范指导、约束、提升自身的专业化发展,体现了大学教师在其专业化的现实状况下所必须具有的伦理特性;同时,大学教师必须具备高尚的学术人格和学术道德;大学教师的精神风貌既是隐性的存在,但又通过教师的外显行为得以体现,创造的意识与能力、研究的理念和态度是其核心内容;以关系形态存在的大学教师伦理是指大学教师运用伦理原则、规范调节不同主体之间以及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伦理规范下的大学教师个人品德主要包括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品德、公正的态度、关心爱护学生等,这些美德是评价大学教师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 其次,对大学教师伦理的核心问题及基本原则进行了研究。认为大学教师伦理一方面涉及到这一职业的社会性,即从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中审视大学教师伦理;另一方面涉及到这一职业的特殊性,关涉的是教育活动本身的内容,即存在于教学与科研过程中、师生关系中的大学教师伦理。在“和谐”成为社会发展主旋律的前提下,真善美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而教育活动作为一种“人使人成人”的活动,追求真、崇尚美、欣赏美同样是其不可或缺的内容。由此,大学教师伦理也必须遵循“向善性、求真性、唯美性和协调性”的原则。 最后,进一步探讨了大学教师伦理的价值及其实现问题。认为大学教师伦理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升大学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促进学生生命的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高等教育生态环境,引领社会的和谐发展。其价值的实现需要培养大学教师的优秀伦理品质,加强自身发展,要发展批判理性,回归实践理性。同时还需要完善伦理规范,健全道德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