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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专利创新为代表的21世纪中,专利法律制度鼓励创造者创新并保障创造者的专有权利。专利许可合同在专利技术创新及其应用方面必不可少。专利许可是专利权实施的主要形式。对专利许可合同的研究可以促进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实现利润最大化。但是目前我国对专利许可合同的研究仅限于一般的技术转让合同层面,并没有深入进行研究。本文通过借鉴合同法、专利法的基本原理,对专利许可合同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为专利许可合同概述。主要介绍了专利许可使用权的性质,专利许可合同的立法模式以及专利许可合同的特征、标的、类型等。第二章主要对影响专利许可合同的法律行为进行分析。首先,专利无效后,许可合同的效力问题是法律界一直探讨的问题。在实践中有很多导致专利无效的事由,而无效后许可合同的效力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有很大的影响。其次,无处分权人订立的专利许可合同在实践中也很容易出现,本文认为,若无其他效力瑕疵,无处分权人签订的专利许可合同应为有效合同,并对其合理性进行了详细的论证。再次,目前我国的专利许可合同的登记采取的是备案式登记,对合同引起的权利变动的登记公示功能没有体现,使得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多案例得不到合理判决。本文主要对三类主要类型的许可合同区分其性质来讨论登记的必要性。第三章探讨了专利许可合同中的一类特殊性条款——限制性商业条款。首先对限制性条款的定义进行列举,然后分析了限制性条款产生的原因以及表现形式。通过以上分析得出专利权具有专有、独占、垄断的特征使得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其次通过各国对限制性条款的规制的比较分析,为我国限制性条款的法律规制提供了借鉴。第四章在针对前述三章讨论的许可合同的法律问题的基础上来对我国专利许可合同相关立法完善提出自己的建议。从而可以让专利许可合同更好的发挥作用,使专利技术得到充分实施,创造更大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