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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命题和任务,党的建设不断推进,对党内法规的建设与研究也日益得到重视。任何现代政党的有效运作都离不开法律法规制度,特别是执政党。治国要先治党,治党要严格,严格要依靠法规法纪。党内法规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实践历程中不断发展和完善,成为中国共产党制度体系的核心,为党治理国家和长期执政奠定了基础。中国共产党为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国的水平和高度,适应法治现代化的发展,在党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来增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管党治党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都要以党内法规为重要依据和保障。毋庸置疑,在依法治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建设一方面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另一方面也是党进行依法执政和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和迫切要求。本文立足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历史实践,结合当前的世情、国情、党情,从历史制度主义关于制度起源与变迁的视角建构出党自成立以来党内法规变迁的分析框架。与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大致一致,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新中国的成立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为关键节点,将党内法规的变迁历程分为党内法规的萌芽形成时期、党内法规的继续发展和曲折探索、党内法规的丰富和完善几个历史时期。研究表明党内法规制度变迁的发生是权力配置、旧制度、政治生态环境、新观念与关键行动者综合互动的结果。在党内法规历史变迁中存在着积极的回报递增和消极的路径锁定两种形式的路径依赖,党内法规制度的短期回报递增和长期回报递减主要体现在重实体性法规轻程序性法规、法律工具主义的形塑固化使得党内法规制度法治化受阻两个方面;党内法规制度的正反馈效应的路径锁定则体现为党章地位突显、民主集中制得到巩固,党的政治权威的阶段性递进和转型,党内整合和党对社会的整合能力的逐步提高三个方面。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对治国理政的认识提到一个新高度,提出“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在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需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积极破解党内法规发展的消极路径依赖,继承和创新积极的路径依赖,自觉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党内法规建设之路。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内法规建设在价值理念上要运用宪法思维,形成党内法治的理念,并且运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内法规建设,在坚持以党章为根本,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的同时,还需处理好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关系,达到两者的有机衔接;在实践模式上,要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科学配置党内权力,完善党内法规的制定、实施机制,强化执行力,促进党内法规的科学化和长效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