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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着我国互联网环境的逐步完善,网民数量的激增以及旺盛的市场需求推动了互联网领域更为广泛的应用发展热潮。“互联网+”概念的普及,促使互联网与各个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塑造了全新的社会生活方式和发展生态,其对于整体社会的影响已经进入到新的阶段。然而,竞争依然是网络市场经济活动的常态。经营者为争取更多的交易机会及市场份额会采取一切手段,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必然由此出现。互联网经济环境下,要使市场竞争活动能够有序进行,除了互联网行业本身的自律之外,更需要相关法律予以规制。由于目前我国互联网市场竞争法律的滞后和脱节,使司法机构在应对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时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尤其是一些新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都游走在现行法律适用范围之外,无法得到有效的规制。因此,不论是从法律制度的理论构建上,还是从突破司法实践的困境上来看,都应尽快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体系进行整理和完善。本文共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对本文的研究对象,即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具体解析,主要从行为的内部构成以及违道德性两方面进行认定说明。首先,引入相关案例,通过对案件争议焦点的讨论,引申出对竞争关系以及行为构成要件等问题的拓展分析。其次,以我国互联网行业的竞争现状为背景,从商业道德的角度阐述规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紧迫性,认定行为的非正当性。第二章,从行为的外部表现形式角度,分别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传统以及新型表现形式进行分类介绍,传统表现形式主要涉及对互联网商业诋毁行为的讨论,本章重点针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新类型进行归类说明。第三章,旨在探讨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法律规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司法实践中的救济困境及相关案件的审理难点,具体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互联网空间的适用局限性以及行政执法能力较弱等主要问题进行剖析,寻求解决对策。第四章,在分析问题基础上,借鉴德国先进立法经验,从立法、司法以及执法三个角度,对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以及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规制制度的创新提出解决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