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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契约文书以“人”为中心记录不同族群身份的民众在共同的社会生产和生活中的交往联系,包涵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交往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文书来自生活在敦煌最普通的世俗民众,涉及借贷、买卖、租佃、雇佣、继嗣、婚姻等等以“人”为主体的交往。在敦煌多民族构建的社会里,族群内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以及不同族群之间的交往就像一个网络结构,将敦煌多民族普通民众的生活关联形成一个稳定的共同体,共同展现多民族交往发展的历史文化轨迹。本文以敦煌契约文书为研究对象,敦煌各民族的交往为视角,紧扣古籍文献学、民族史学方法来探讨8-10世纪敦煌社会的多民族交往,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展开论述:1、对论文的研究对象、相关概念、时间及空间范围、材料的选择给予界定;对课题研究现状作综合述评;阐释敦煌契约文书中所见8-10世纪多民族交往关系进行研究的意义、方向和目的。2、敦煌历史上的民族。8-10世纪的敦煌是一个多民族构建的共同体。生活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不同族群受自然环境及人文环境的影响,表现出相似的民风和文化认同。敦煌契约文书记录了生活在敦煌的各民族,他们以不同的族群身份适应共同的日常交往方式,推动敦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促进民族融合,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基础。3、敦煌契约文书的文本结构与民族构成。文本结构化的契约作为敦煌各民族百姓之间以及与寺庙之间订立的协议性文书,蕴藏了8-10世纪敦煌各民族民众交往的物质基础与社会文化常识,描绘了日常生活中的人物群像,突显了交往过程中的民族融合现象。契约中出现的不同族群姓氏,是敦煌多民族杂居相处的证据,多民族百姓在物质需求上的相互联系、文化上的相互融入,是构成民族交往最基本的要素。4、敦煌民族经济生活中的交往活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契约文书最表象的叙述就是经济关系,敦煌契约文书以多民族的基础的物质生活为核心并订立经济往来的联系,构建生活在敦煌的各民族最基本的交往方式,也表现不同时期敦煌民众与周边各少数民族政权民众的日常往来。通过对不同政权统治下的敦煌契约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在不同的政权治理环境下,民间契约的订立表现出结构上的差异,这与不同民族治下的民众经济与社会生活环境的变化有关。5、敦煌民族家庭生活中的交往规则。敦煌的民族家庭是社会交往的基本单元,受族群多样性构成的影响,敦煌的民族家庭亦多由差异的民族成分共同构建,成员之间由于共生、互存的需要,在诚信、包容、平和的日常礼仪行为规范上保持自我管理和约束,维持社会单元的日常交往与和谐。通过对社会家庭契约文本的论述,探寻民族家庭内部成员通过契约方式进行的自我规范和约束。契约是生活化的文字表达。敦煌8-10世纪的契约文化已涉及到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利用契约表述的时间、地点、姓氏、缘由等文字信号来探究敦煌多民族社会生活中的交往、交流与交融,更贴近历史叙事的现场,从而深刻了解敦煌多民族的交往。对物质和精神的需求是交往的原初动因,借助交往不仅可以扩大获得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的范围,增加获得的途径,同时也牢固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敦煌各民族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