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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建设工程及土地矿权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凸显,成为腐败频发的重灾区。随着我国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深入,以防止利益冲突为核心的顶层制度建设成为我国反腐败的治本之策。然而,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由于利益冲突防治机制的不完善、委托代理运行机制的失灵及公职人员自由裁量权的滥觞所引致的公职人员利益冲突问题在该领域显得愈加严重。因此,切实展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公职人员利益冲突防治制度的研究,对推进我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透明化运行,构建“阳光型”政府及建立健全我国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意义重大。本文针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公职人员利益冲突问题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首先在对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公职人员利益冲突相关文献进行综述的基础上,结合委托代理理论、成本收益理论及制度反腐理论,分析了公职人员利益冲突问题发生的机理及解决此问题的必要性。其次概述了公共资源交易重点市场和重点环节利益冲突情况,并将公职人员利益冲突表现进行了系统分类,归纳出该领域公职人员利益冲突易发多发的原因。继而借鉴国内外利益冲突防治较成功经验,如英联邦地区招投标制度、美国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澳大利亚市场运行机制和综合化监督体制及我国珠海、杭州、合肥、青岛各地成功模式。最后提出公共资源交易中公职人员利益冲突防治具体对策和措施,包括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权均衡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利益冲突规避制度,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的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建设项目工程及土地矿权四个重点市场运行机制改革及全面优化其他相关配套制度等。总之,本文试图通过对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公职人员利益冲突防治作出进一步改善,从而找到防止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权力徇私的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