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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于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时期,各地区的产业结构也正处在战略性调整的历史阶段。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就业结构相应地改变并成为影响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因素之一。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是相互联系、互相制约。配第一克拉克定律与钱纳里一塞尔奎因的多国模型实证研究表明,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变动都表现出它们之间正相关的变动关系,即某一产业产值比例下降,该产业劳动力比例也下降;反之亦反。然而,除产业结构外,就业结构还受体制、教育等各种因素影响。因此就业结构的变化并不与产业结构变化完全保持一致,而且当产业结构没有按正常方式升级时,就业结构就会与产业结构发生偏差,从而造成大量的失业。失业的存在反过来又阻碍了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协调发展。因此,研究具有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功能的失业保险制度,使人力资源在各地区、各产业间得到更合理的配置。通过完善该制度来促进广东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协调发展,是我们面临的现实课题。本文在阐述了失业保险制度的概念及其与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间的相互作用机理的基础上,通过失业保险制度的视角分析了广东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发展的非协调性,提出了失业保险制度的设计及运行不能满足广东省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协调发展状况。围绕这几个问题,对失业保险制度模式与执行情况进行详细分析,为促进广东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协调发展提供政策建议:一、建立有利于广东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协调发展的失业保险制度模式、以失业保险服务与就业服务一体化平台的方式推进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二、通过促进失业保险制度与其他具体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协调、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参与开发与产业结构相适应的就业岗位及做好流动人员的失业保险转移工作等措施来改进失业保险制度的执行力度;三、提高失业保险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水平以保障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