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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可为追逐利益不少人不惜突破道德与法律之底线将药品作为其不法行为之对象,药品犯罪层出不穷危害极大,而《刑法》对药品犯罪的规制因为中药的特殊性、药品鉴定的复杂性、前置法律规定的不合理性、对药品犯罪的认识不充分以及《刑法》本身的不足等原因导致多有缺陷与不足。本文分为五个部分,共6万余字,主要内容如下:引言部分:梳理国内外药品犯罪的研究现状。立法层面通过与国外相关制度的对比发现我国立法中药品犯罪过失犯的缺失及假、劣药二分标准的不科学等不足。理论层面通过研习国内外相关研究发现国内诸如药品犯罪理论零碎而不系统、中药犯罪被忽视、论述只破不立等缺陷,以此便于进一步寻根溯源寻求问题的解决。第一部分:通过药品犯罪相关概念的梳理,尤其是通过药品犯罪的犯罪学和刑法学概念的梳理以及中药、西药犯罪概念的明晰,为药品犯罪寻找到了规制的基础。第二部分:规制之前提部分阐释了药品犯罪相关的《刑法》总、分则条文之间的关系,阐明了药品犯罪紧密相关的行为犯概念的废除理由,另外还梳理了刑罚体系中的资格刑处罚措施间的关系。第三部分:规制的范围部分对药品的全产业链规制到具体的八类行为的规制范围予以论述。本部分从药品犯罪的犯罪圈划设理论到实践中热门的药品海外代购行为、网络售药行为、虚假宣传等行为的罪与非罪界限都进行了细致分析。第四部分:规制的方式部分从立法体例的选择、相关罪名的章节定位、罪名设置的内容选择三个方面展开。本部分重在结合国外的立法来寻找我国药品犯罪规制的途径,为第五部分的分析提供支撑。第五部分:本部分主要论述药品犯罪刑法规制的不足与完善。具体而言论及以下缺陷及完善:第一、核心罪名的定位及设置的偏差与完善,主要指当前我国将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置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不当,宜将之归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一章,此外还论及了假、劣药二元分类的五大缺陷及其应对;第二、药品过失犯罪的缺失与弥补,此部分主要从国内现实和国外立法方面来论述我国增加药品过失犯罪的必要性;第三、药品犯罪对行政法的不当依赖现状与应对;第四、药品犯罪中中药地位被忽视的错误与纠错;第五、药品犯罪的刑罚设置不足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