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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对政府公务员实行绩效考核。本世纪初,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理念的引领下,各级政府纷纷建立了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绩效考核成为加强公务员队管理,推动政府能力建设的重要手段。本文从地方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入手,梳理了绩效、绩效考核及公务员绩效等相关概念,界定了他们各自的内涵和外延。在此基础上,本文以系统论的视角,剖析了地方政府公务员绩效管理活动。认为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有着自身特定的构成要素,主要由观念要素、考核主体、考核程序、考核指标、信息收集、考核结果使用等六个方面构成。这六个要素以一定的结构相组合,形成一个作用路径多样的复杂系统。在特定的外部大环境下,这六个方面相互影响和制约,共同决定着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自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陕西省各级政府开始探索适合陕西省省情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目前,陕西省政府部门绩效考核机制和公务员绩效考核机制相互补充,政府部门绩效考核以目标责任制考核为主体,包含对公务员个体的绩效考核;而在个体绩效考核时,也会参照部门绩效考核的指标和结果。两者之间互为依存,相互补充。因此,本文对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分析,是建立在政府部门绩效考核的基础之上。然后,运用文献法和案例分析法,在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六要素的分析框架下,本文对该省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阐释。主要包括考核价值取向与定位形式主义较为严重、外部公众参与不足、考核程序和制度不规范,立法滞后、指标缺乏科学性,结果缺乏可比性和未能充分有效地利用考核结果等问题。最后,结合陕西省的实际情况和上述分析,本文认为应当通过培养重视绩效考核的机关文化、建立民主监督体制、从立法上完善考核程序和制度、提高指标的有效性和把考核结果与官员切身利益相结合等手段,完善陕西省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并为其他地方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改革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