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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对人口老龄化以及由此带来的问题研究,越来越受到政府和学术界的重视。如何能够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是整个社会都非常关注的议题。这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更与整个社会上的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因为每个人迟早都要面临养老和被养老的时期。所以,探索养老方式以及相关的细节问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严峻的养老形势下,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明显应对能力不足,一方面,由于城市经济迅速发展、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导致人口流动数量庞大,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的居住地与户口登记所在地不一致的人口比2000年增加了81.03%,人口流动性的增加导致老年人与年轻人一同生活的机会大大减少。另一方面,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传统的大家庭生活模式已经不复存在,更多的是4-2-1家庭模式,年轻人既要抚养双方的老人还要养育孩子,再加上现代市场经济带来的巨大压力,年轻人变得更加忙碌,往往无法给予父母很好的照顾,这就导致老年人享受到的家庭服务明显满足不了自身的需求。2010年全国老龄委调查显示:22.8%的城镇老年人需要上门护理服务,31.8%的城镇老年人需要上门看病服务,而47.7%的农村老年人需要上门护理服务,与此不相契合的是:由于经济能力不足、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我国在老年人养老服务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缺陷,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远远无法满足。为了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的质量和水平,我们传统的养老方式势必要经历改革和转型,从而转变为新的养老模式,这使得政府和理论界都不约而同把目光转向了养老服务社会化供给。民间组织作为社会力量的主体,由于自身所具有的特性,其参与养老服务供给能够提高服务效率、节省资金、提供优质服务,能更好的解决我国迫切需要解决的养老服务紧缺问题,自然而然会肩负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的重担。在我国,民间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供给是未来解决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的有益探索。笔者试图运用民间组织与政府关系的理论,通过相关案例来研究民间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运行机制,挖掘出潜在规律,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有助于推动我国养服务管理体制和养老保险服务社会化的改革进程。本论文首先介绍了民间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并对相关理论做了深入的阐释,并且结合我国的经验,对理论进行了深入的扩展分析。随后,笔者介绍了我国民间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历史始末,为下文的进一步研究打下基础。论文的第三部分,对我国民间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基本情况作了介绍,并结合案例,肯定了民间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效果,另外,由于西方国家在从福利国家向福利社会转变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政府行政改革和社会福利社会化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所以该部分对几个典型西方发达国家民间组织供给养老服务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和分析。但是由于现阶段我国民间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整体环境还不完善,以及民间组织自身能力建设的不足,使得民间组织在参与养老服务过程中面临一些障碍,所以,论文的第四部分基于第三部分国内外对比基础上找出了我国民间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供给中存在的障碍,并且分析了存在障碍的原因。最后,笔者提出了民间组织更好地供给养老服务的政策建议,提出我国要真正的促进民间组织对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提高养老服务社会化的程度,同时需要政府支持、自身努力和社会文化氛围三个方面的合力推动,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