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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是生态文明的世纪,在当前的大环境下,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适度开发已成为各国的共同认知,同时也是整个人类社会想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河源市为广东省的一个林业大市,且境内有一个广东最大的淡水湖——万绿湖,随着河源市经济的发展,如何保护好森林资源,强化林业刑事执法,已成为河源市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一个关键问题,也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大举措。本研究是理论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主要是针对河源市林业刑事执法,引用成本与收益理论、激励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等为理论基础,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政策,采用了走访、综合分析等调查方法,对河源市2007-2016年期间林业刑事案件查处状况进行研究。本文将从下述几个方向展开论述:一是通过调研和获取统计资料,全面介绍河源市林业刑事案件的历史和现状;二是提出河源市在林业刑事执法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多头执法、受外界干扰、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管理人员乏力等,并引用成本与收益理论、激励理论来讨论上述缺陷产生的主因;三是实事求是,从实际情况出发为上述矛盾提供可行的对策和解决方法,并推动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提高林业刑事管理法制化水平以此来推动我国林业保护事业进一步发展。此研究是对林业刑事案件全面系统研究的首次,也是在河源市林业刑事执法历史上尚属首次,不但有利于推进实行森林公安管理体制的改革,提高林业刑事管理法制化水平,也有利于推进改革现行林业队伍管理体制,推动我国林业法制建设的进程,将对减少河源市林业刑事案件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具有举重若轻的意义,并为林业刑事案件的相关研究提供一定的依据,也对河源市相关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