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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人类的生殖繁衍均是遵照传统的男女两性的自然生殖方式进行。但进入自20世纪以后,人类在对自然生殖有深刻认识的基础上开始使用人工方法控制生殖方式和生殖过程来完成新生命的孕育,带来了现代人工生殖技术的问世和应用。所谓人工生殖技术又称为辅助性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它是指不同于人类传统基于两性性爱的自然生育过程,而是用人工方法将体外授精形成的胚胎植入有正常子宫的女性体内,使其怀孕并产下新生儿的一种新的生殖技术。①1982年我国首例人工授精获得成功,1988年首例试管婴儿在北京诞生,标志着我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研究和临床应用取得了很大进展。代孕技术就是一种辅助性生殖技术,是试管婴儿技术的伴生品。代孕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众多不孕不育家庭带来福音的同时,也对诸多社会传统观念和法律制度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争议。最发人深思的问题是,法律规范尚未能跟上医学科技高速发展的脚步,我国目前对代孕的立法还处于空白。对代孕进行有效控制和合理使用,有利于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利,增加家庭的稳定,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文章通过阐述代孕的基本理论,结合国外其他一些国家的法律实践与经验,在分析我国当前法律规定现状的前提下,探讨对代孕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提出解决代孕法律问题的具体建议。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前言:本部分将对国内外关于代孕问题的学者观点进行综述,并对研究现状作扼要的梳理,进而指出研究意义和研究思路。第一部分:代孕的基本理论。首先分析代孕的概念和代孕技术存在的合理性,并对代孕合同性质和效力进行深入的研究,阐释代孕合同的合法性,为下文进一步展开论述提供理论铺垫。第二部分:代孕产生的法律问题。对代孕带来的突出法律问题作了详尽的阐述,论述了代孕的商业化问题、代孕亲子身份认定及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等突出法律问题的相关理论和学说。第三部分:代孕的国内外立法比较研究。借鉴两大法系的代孕立法,介绍美国、德国、日本等一些国家的代孕生育法律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评析了我国的代孕立法并指出其中存在的缺陷。以期为代孕的法律规制提供参考与借鉴;第四部分:代孕的法律规制。是文章的重点论述部分,本部分在前面三个部分论述的基础上,从代孕的制度设计出发,提出解决代孕法律问题的具体建议。以求促进我国未来人工生殖立法的完善,并有助于实践争议之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