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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地区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伪在占领区内实施各种“开发计划”,需要大批廉价劳动力。为保证劳工的正常供应,日伪对华北劳工采取从募集、分配到管理的全面统制的政策。因此,战时华北劳工的流动,就受到日伪的控制,主要流向伪满、伪蒙疆、华中、日本本土和朝鲜等地区。为迫使华北劳工自愿地接受日伪的统治、为其发动的侵略战争服务,日伪通过控制和重塑这两种手段,贯彻其劳工统制政策。一方面,从组织上对华北劳工进行控制。恢复行政单位的劳工管理机构,例如社会局等;设立日伪控制下的劳工组织,例如新民会、华北劳工协会等。另一方面,在生产和生活中控制劳工。控制劳工的劳动环境和生活环境,将其限缩在工厂及附近区域,便于管理。一昧地对劳工进行严格的控制,易于激起劳工的反抗,并非长久之计。因此日伪企图重新塑造符合统治需要的劳工。首先,通过“新民主义”的教育,从思想上改造劳工;其次,通过各种社会运动,从行动上改造劳工;最后,在劳工群体中树立典型。华北日伪当局通过控制和重塑两种手段,保障其劳工统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无论是严格的控制,还是软性的重塑,日伪在华北的劳工统制政策最终归于失败。日本帝国主义发动的侵略战争,是造成包括华北劳工在内的中国广大民众深重灾难的根源。日本将华北多数工矿企业归属“国策”公司所有,成为另类的“国有企业”,将日军占领前劳资关系中资方的角色,由资本家转变成华北日伪当局,因此工人将斗争的矛头由资本家转向华北日伪当局。再加上民族矛盾已然成为华北沦陷区的主要的社会矛盾,华北劳工具有很强的斗争性。中共根据整个抗战局势的变化,结合华北游击战的特点,制定出有效的华北沦陷区工人运动政策,领导华北劳工的抗日斗争。劳工群体的斗争方式分为非武装和武装两种。非武装斗争是在日资工厂企业中进行怠工、破坏生产等活动;武装斗争则主要集中在日本控制的铁路沿线和矿山附近,工人组织游击队破袭铁路、厂矿,同时配合八路军作战。华北沦陷区工人的抗日斗争,给予日本侵略者沉重打击,为华北地区的最后解放做出巨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