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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副行长陈雨露说:“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大浪潮中,金融业既是助推器,也是消化器。说它是助推器,源于各种代表未来发展动能的业态,都需要它的融通以实现高质量发展;说它是消化器,源于金融能够推动旧的、过剩的、污染的产能以市场化方式出清,防控由此带来的风险。”而绿色金融就有利于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具体地说,绿色信贷有利于激发市场内生动能,绿色保险有利于有效防范风险,碳排放交易有利于发挥市场价格的约束机制。这些最终都将服务于经济外部性的内部化,恰好满足当前中国的迫切诉求。德国可以说是绿色金融的发源国,其几十年的发展经验值得中国借鉴。国际学界对绿色金融的研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理论体系较为完善,重视对现象的理论解释。但其研究对象局限于发达国家,没有针对中国绿色金融的国别研究。中国学界对绿色金融的研究正处于起步阶段,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其积极程度受政策信号的影响较大;第二,实践先于理论研究,对实践的研究多于对理论的研究,且少有对实践的理论解释;第三,定性研究远远多于定量研究;第四,对“绿色金融”的相关概念区分不足,不利于形成绿色金融全球共识;第五,缺少对国际经验的深入分析,尤其是德国经验并未得到恰如其分的重视。本文专门研究德国经验,致力于填补学术界在该领域的空白。目的是学习德国在绿色金融领域的操作方法和实践经验,掌握绿色金融实现经济外部性内部化的作用路径,尽可能扫清中国在探索绿色金融发展道路上的障碍。与此同时,促进中德两国在绿色金融方面形成共识、统一标准,以处于亚欧大陆两端的中德两国为领头羊,构建绿色的、更安全的国际金融新格局,抵御气候变化的消极影响,也是本文的题中之义。本文致力于阐明三个问题:第一,绿色金融是什么?第二,德国积累了哪些经验?第三,如何借鉴德国经验补齐当前中国在发展绿色金融时的短板?本文主要采用定性研究的方法,结合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其得出以下结论:德国的绿色金融体系可谓是“三位一体”,即以政府、市场和公众为主体。在绿色金融体系中,政府在纠正市场失灵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市场的作用则是引导资源向“绿色”的行业流动;而公众则以监督者和投资者的身份参与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德国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实践也可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来看。在供给方面,德国政府注重提高环保部门的政策制定和业务监管能力,着力营造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从而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产品与服务创新、提高绿色金融的供给质量。在需求方面,德国政府通过对银行贷款进行贴息、激励银行提高产品多样性、强化政策信号与道德号召力等方式提高企业和个人参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积极性。综合来看,我国发展绿色金融主要面临三个“不”的问题:投入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平台不成熟。但中国的绿色金融发展依然拥有光明的前景。从国内看,绿色投融资渠道不断拓宽,创新型绿色金融工具大量涌现。从国际看,一是从杭州G20到汉堡G20,中德两国以实际行动促进了绿色金融全球共识的形成;二是中欧在统一绿色金融标准、共同对抗气候变化上的合作意愿强烈。最后,鉴于本文尝试利用外部性理论和社会责任理论为德国的实践活动提供解释,以及根据中国实际情况为中国发展绿色金融建言献策,可以说,本文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