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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以“蒙森案”为切入点探究了跨国代孕在国际私法实践中遇到的法律规制问题。法国公民蒙森夫妇,于2000年前往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寻找代孕机会,之后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承认代孕协议有效,判定多米尼克为胎儿的父亲,和妻子共享监护权。但是法国有关机构就其境外代孕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展开了审查,法国最高法院作出了不承认美国法院判决的决定。至此,蒙森夫妇将法国作为被告向欧洲人权法院提起诉讼,欧洲人权法院于2014年判决认为,法国最高法院的裁定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的规定。本文中主要论述了案件触及跨国代孕案件常见的几个争议点及解决途径。
文中主要探讨的国际私法争议问题有三个,首先代孕是否合法,关于代孕的合法性问题在各国都有不同的法律规定,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完全禁止型,有限开放型,完全开放型,所以在跨国代孕中代孕行为是否合法化就成了跨国代孕案件中常见的争议焦点,其次委托父母选择在其他允许商业代孕的国家签订代孕协议,那么代孕协议的合法性也会在各个区域间产生争议,最后代孕协议是否合法的争议落脚点是跨国代孕中的亲子认定问题,在禁止代孕的国家往往以保留公共秩序为由,拒绝由代孕协议产生的亲子关系,在现实中这样的判决也造成了代孕子女的身份认定争议。
通过大量的法律案例,本文归纳总结出各国法律代孕的立法现状以及探索路径,得出对于代孕争议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解决:(1)公共秩序保留在跨国代孕中的积极作用,结合“公共秩序说”和“公共秩序联系密切程度说”,建立国际普遍公共秩序,消除跨国代孕中的公共秩序之争。(2)跨国代孕合同有效性可根据准据法判定,考虑到跨国代孕合同兼具人身性和财产性的特点,以“适用意思自治”和“适用属人法”两个原则来解决跨国代孕中遇到的合同合法性问题纠纷。(3)“以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来确定跨国代孕的亲子关系认定,在考虑“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限制性的前提之下,解决跨国代孕中的亲权认证问题。
文中主要探讨的国际私法争议问题有三个,首先代孕是否合法,关于代孕的合法性问题在各国都有不同的法律规定,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完全禁止型,有限开放型,完全开放型,所以在跨国代孕中代孕行为是否合法化就成了跨国代孕案件中常见的争议焦点,其次委托父母选择在其他允许商业代孕的国家签订代孕协议,那么代孕协议的合法性也会在各个区域间产生争议,最后代孕协议是否合法的争议落脚点是跨国代孕中的亲子认定问题,在禁止代孕的国家往往以保留公共秩序为由,拒绝由代孕协议产生的亲子关系,在现实中这样的判决也造成了代孕子女的身份认定争议。
通过大量的法律案例,本文归纳总结出各国法律代孕的立法现状以及探索路径,得出对于代孕争议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解决:(1)公共秩序保留在跨国代孕中的积极作用,结合“公共秩序说”和“公共秩序联系密切程度说”,建立国际普遍公共秩序,消除跨国代孕中的公共秩序之争。(2)跨国代孕合同有效性可根据准据法判定,考虑到跨国代孕合同兼具人身性和财产性的特点,以“适用意思自治”和“适用属人法”两个原则来解决跨国代孕中遇到的合同合法性问题纠纷。(3)“以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来确定跨国代孕的亲子关系认定,在考虑“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限制性的前提之下,解决跨国代孕中的亲权认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