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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元年。在这一年里,互联网金融红遍大江南北,领导层、监管层、学者、从业者和普通民众,都在热烈地讨论这个话题。互联网金融秉承“开放、平等、协作、分享、创新”的互联网精神,开创了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调性更好、成本更低、操作更便捷的全新金融服务模式,拓展了金融服务的内涵和空间,增强了普惠金融和民主性。在互联网金融如火如荼的发展过程中,央行、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始终秉承积极、开朗、宽容的态度。2013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加强信息消费环境建设,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的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经济”等实体经济之树。在此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无疑,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为金融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使普惠金融大放异彩。但是我们也看到,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生事物,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在发展过程中必然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风险:P2P平台和众筹项目鱼龙混杂,一些P2P平台正行走在“非法集资”的不归路上,而一些众筹项目正朝着“传销”趋势发展。如果不能妥善地解决这些问题,互联网金融可能会出现“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局面。软法之治作为新兴的社会管理方式,对于解决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思路;软法治理和互联网金融发展之间有着天然的契合性。本文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入手,对传统互联网金融治理问题进行分析,以此表达转变传统监管思维,引入软法治理的必要性,并针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需要,提出完善其机制构建的建议,旨在对互联网金融治理问题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