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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核设施安全保护法》是保护一切与利用核材料加工、生产有关的法律主体关系的法。随着民用核设施事业越来越快的发展,研究民用核设施安全保护相关法律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从民用核设施、民用核设施安全的概念入手,列举了民用核设施给人类带来巨大的利益和存在的高度风险,并交代了我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现状:我国民用核设施产业发展迅速,覆盖面广,但是缺乏立法层面的保护。之后,笔者通过对我国现行民用核设施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分析,发现我国法律存在监管职责不明确、公众知情权缺乏、事故后救济得不到保障等问题,随后笔者通过对比,深入分析美国、日本和法国的民用核设施安全法律制度,最终建议在认证、全面处理、全面监督、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这五项原则下,构建一部《民用核设施安全保护法》,本法指明民用核设施安全保护法中主、客体及各主体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希望通过建立追责机制来保障公众的权利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