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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世界上洪涝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洪涝灾害发生的频率、范围、损失程度等都急剧上升,对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造成直接冲击与巨大损失。但是我国防灾减灾的综合治理能力不够,原因主要在于理论上对灾后问题,特别是灾后恢复重建评估问题研究不够。本文运用层次分析和实证分析方法,在总结归纳国内外灾害恢复力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灾害恢复力的影响制约因素入手来研究灾后恢复评估,构建灾害恢复评估模型,并以湖南省为例对洪涝灾害灾后恢复力进行实证分析,由此提出完善我国重大洪涝灾害灾后恢复力提升的对策及建议。研究发现,洪涝灾害灾后恢复力与承灾体自身脆弱性一般呈负相关关系,影响农业洪涝灾害承灾体脆弱性及灾后恢复力的主要因素包括气候条件、水系分布、地貌特征、土壤与植被覆盖情况、耕地面积与结构和水土流失等自然环境因素,农业户收入、劳动量数量、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与密度、水利设施状况、农户心理素质和文化素质等社会经济因素,以及政府组织管理、社会援助等。然后在此基础上,以降水量、植被覆盖率、耕地、人口密度、农业人口比例、社会救助能力、经济发展水平、抗灾能力、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等为指标,建立自然维、社会维、经济维和技术维“四维”指标体系,并利用层次分析法和数理模型构建洪涝灾害灾后恢复力的评估模型,对湖南省农业洪涝灾害灾后恢复力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表明:湖南省各地级市的农业洪涝灾害灾后恢复力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异以及维度差异,长沙市的灾后恢复力最高,而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怀化市、娄底市及益阳市是高度脆弱区,灾后恢复力较低,其他的8个城市脆弱性相对较低,具有较高的灾后恢复力,并且恢复力呈东北部向西南部降低的趋势。因此,应该采取加强政府灾害风险综合行政管理能力、建立综合灾后援助融资途径、完善灾后援助政策、制度、法律法规,建立适合洪涝灾害的种植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等措施来提升农业洪涝灾害灾后恢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