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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作为上市公司决策的最高权力机关,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股东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从我国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来看,流通股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参会率极低,导致股东大会的实质性作用未得到真正发挥,中小股东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产生这一现状的根本原因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中小股东参会成本过高,没有便捷、有效的途径参与表决;二是在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背景下,中小股东投票的意义不大。针对我国目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方案,即网络投票制与分类表决制。其中,分类表决制是一种制度规定,其实施只需要在相关的规则中加以明确即可,而网络投票制的建立包括制度设计与系统建设两部分内容,这两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制度与技术创新的密切结合是网络投票制成功的关键。本文首先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解决方案;第二,对网络投票制实施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第三,对网络投票实施的各类方案进行了分析比较,确定了最终的解决方案;第四,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实际,对网络投票所涉及的业务规则、需求分析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第五,对网络投票系统规划和设计等实施环节的重要问题逐一做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最后,对网络投票实施后的情况,以及网络投票制对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重大意义进行了阐述。在当前我国证券市场股权分置的背景下,大股东与小股东利益不尽一致,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网络投票作为一项为投资者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便捷、有效途径的制度安排,提高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参与率,为分类表决制度、股权分置改革各类股东的谈判与表决提供了有效的平台,正是网络投票提供了流通股股东参与率的保障与股东间制衡的手段,各项涉及各类股东重大利益的制度创新才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