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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频频发生,对经济增长、社会安定以及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每个政府面临的复杂局面前所未有。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准确、充分的信息公开不仅是安抚公众恐慌情绪、维护公民知情权的保障,更是赢得公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关键。于是,关于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的讨论和研究也日益成为世界各国学者和政府部门关注的焦点。本文围绕我国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从突发事件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念、相关理论和基本原则入手,总结我国和美日俄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分析当前我国政府在突发事件应对中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的若干现实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第一章“突发事件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理论”,阐述突发事件中坚持信息公开在保障知情权、规制行政紧急权力、调动社会积极性、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方面的意义,并研究知情权、公共治理、危机沟通理论和行政法定、比例性、正当程序、行政应急性原则。第二章“美日俄突发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研究”,粗略介绍了美国、日本、俄罗斯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和相关法律,以及这两方面对我国应急管理体制的启示。第三章“我国突发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分析”,通过对新中国建立至今期间政府信息公开的历史演进来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取得的巨大进步。总结了我国当前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分析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从中可以看出我国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第四章“我国突发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评述了近年来突发事件对现有信息公开制度的挑战,并提出完善法律、设立常设性行政应急机构等建议。